深圳,一个有钱老头,家里有老婆有孙子,偏不安分,跟一个90后姑娘长期婚外情。姑娘以为攀上高枝,结果怀孕好几次,老头不想要,让她流掉;后来又想整代孕。钱确实没少给,生活费、高消费、大额转账,网传金额吓人,但没证实。
结果被原配发现后,老头改口说自己被敲诈勒索,说女方威胁曝光、破坏家庭,不给钱就闹。夫妻俩联手报警,又打民事官司追讨赠与。最终姑娘因敲诈勒索、诈骗罪合并判14年,原配追钱案子还在后面。
法律上,婚外情本身不受保护,但真要是威胁要钱,性质就变了。第三者以为拿捏了男人,其实人家夫妻一联手,你人财两空还要吃牢饭。
别碰这种不伦关系,更别拿隐私当筹码,法律不惯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