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6000块钱的工资,到了劳务派遣工手里,可能已经不是6000了。
很多人第一次进厂时,只看招聘广告上的数字:月薪6000、7000,甚至更高。
真正签完合同、领到工资,才发现里面还分着基本工资、绩效、补贴、社保,以及各种发放规则。
更麻烦的是,有些派遣岗位会把“高工资”建立在加班和计件上。
正常上班拿到的钱不算多,想多挣,只能靠加班把收入一点点顶上去。
于是就出现了一个很现实的循环:
工资低了,工人想加班;
加班多了,工厂的产能上去了;
派遣公司按协议获得服务费用;
最后最累的那个人,反而是流水线上那个每天多干两三个小时的工人。
但这里有个容易被混淆的地方:
劳务派遣本身是合法用工形式,派遣公司也不是可以随便从工人工资里拿走一半。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协议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也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被派遣劳动者还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
所以,如果招聘时说6000,最后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却被莫名其妙扣成3500,这里面就不是一句“劳务派遣正常抽成”能够解释的了。
真正需要看的是:6000到底是什么钱,3500又是什么钱,中间差的那2500究竟去了哪里。
这张工资条,很多进厂的人直到拿到手,才第一次看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