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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男子晚上喝完酒没有回家,而是跑到一名女性朋友的店铺睡觉。没想到半夜4点

黑龙江,一男子晚上喝完酒没有回家,而是跑到一名女性朋友的店铺睡觉。没想到半夜4点多,突发不适,男子的女性朋友发现后,马上联系自己的姐姐和男子的弟弟来帮忙。男子弟弟到达现场后,发现男子没有反应,便拨打了120,而后一众人嫌等待较长时间,便驾车将男子送往医院。但男子最终还是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虽然医院认定男子为脑干出血死亡,但是男子妻子难以释怀,要求男子的女性朋友赔偿51万元损失,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信息来源:今日关注

出事那天是2026年4月4日晚上。

张某在外面喝了酒,没回家,自己去了王某店里。

天晚了,路又远,他就说在店里睡一晚。

王某看在朋友面子上,没好意思拒绝。

谁能想到,这一觉下去,人就再没醒过来。

第二天凌晨4点40分左右,王某发现张某不对劲,一下子慌了。

但她没敢等着,几分钟之内,先后给自己姐姐和张某弟弟张乙打了电话,叫人赶紧来。

张乙和王某的姐姐、姐夫先后赶到。

张乙一看,哥哥怎么喊都没反应了。

5点21分,他拨了120。

可急救中心说,救护车过来得四五十分钟。

几个人一商量,这可等不起,不等了。

王某的姐夫开车,张乙他们陪着,直接往医院送。

路上,张乙还联系上了张某的儿子儿媳,又提前给医院打了电话,让人家先把抢救准备做好。

6点11分,张某被送进医院。

诊断结果很残酷:脑干出血、高血压3级、脑疝。

当天上午11点13分,人走了。

好好一个人,睡一觉就没了,张某的妻子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她的想法是:第一,是王某主动把我丈夫约过去的,不然根本没这事;第二,王某发现人不对劲,不第一时间打120,先去喊亲戚,这不是耽误事吗?

于是她起诉王某,要求对方承担60%的责任,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加起来,一共51万。

王某这边直喊冤。

她说自己压根没约过张某,酒也不是在她店里喝的,更没劝酒。

是张某自己喝完跑过来的,留宿也是他自己提的,她只是没好意思赶人。

她发现人出事后,她也没不管——喊了双方亲属,后来还一起送医院,能做的都做了。

那法律上怎么说?其实就一句话:有错才赔,没错不赔。

法院要弄清三件事:王某有没有救助义务?她尽没尽力?她的行为跟死亡有没有因果关系?

先看义务。

法院查下来,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王某约的张某,也没有她劝酒这种“先制造危险”的行为。

既然没有这些前提,她就不负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

再看行动。

发现人不对,她马上喊了姐姐,又喊了张某的弟弟;听说救护车要等四五十分钟,又配合家属改用私家车送医院。

法院认为,这就是普通人在紧急情况下能做到的合理处置,不存在见死不救。

最后看因果,张某的死因是他自己突发脑干出血,这病来得又急又凶。

张某妻子拿不出证据,证明是王某的行为导致了死亡。

最后,双鸭山市宝山区法院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王某一分钱不用赔。

张某这一走,确实让人唏嘘。

一条命说没就没了,家里人心里那道坎,恐怕好几年都过不去。

可法律判案,看的是证据和过错,不是看谁更惨。

王某从头到尾,没约人、没劝酒、发现出事后也尽力了。

要是这样还得赔51万,以后谁还敢让朋友进家门?

这事也给大家提个醒:对于醉酒的朋友最好把他安全送回家,或者叫他家人来接,不要随意收留,就怕好心办坏事,现在有些人就是不讲理,一旦出事了就找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