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性侵多人提化学阉割换轻判遭拒结合热搜普法 | 留英博士下药性侵多名女性,庭审中提出以化学阉割换取从轻判处,被法院直接驳回,最终判处终身监禁,引发全网讨论。检察官普法:化学阉割不是减刑筹码,罪责不能靠医疗手段抵消。我国并未将化学阉割纳入刑罚体系,性侵犯罪的量刑,严格依照刑法法定情节裁判。📜法律要点颜小江·江小颜说法 1. 什么是化学阉割,我国不将其作为量刑交换条件化学阉割并非物理切除器官,是依靠药物干预抑制性冲动的医疗矫治手段,部分国家针对特定性犯罪设置相关制度,但我国没有该类刑罚,也不能以此换取减刑、轻判。我国刑法法定从宽情节只有自首、立功、坦白、认罪认罚、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等。被告人自愿接受药物干预,不属于法定、酌定从轻理由,不能用来抵消已经犯下的性侵罪责。2. 多次下药性侵,属于强奸罪加重处罚情形依据《刑法》第236条,强奸妇女多人、下药迷奸、作案手段恶劣,量刑区间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行为人下药迷奸多人、还录制侵害视频,属于情节恶劣,理应依法从重惩处。无论学历身份,都不能规避刑事追责;高学历更不是犯罪的“护身符”。3. 属人管辖:中国公民境外犯罪,我国司法机关有权追责中国公民在境外实施强奸犯罪,依据刑法属人管辖原则,我国拥有司法管辖权。即便已经在国外接受刑事处罚,回国后依然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执行的刑罚可予以折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