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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倒黑白!日本外务省公然抛出歪理,拿联合国宪章里的 “旧敌国条款” 大做文章,颠

颠倒黑白!日本外务省公然抛出歪理,拿联合国宪章里的 “旧敌国条款” 大做文章,颠倒黑白宣称该条款早已失效,还拿中国当年投下赞成票说事,妄图以此反驳中方立场。9 月 7 日,日本外务省专门发布声明,针对中国驻日使馆围绕 “旧敌国条款” 的表态进行回应,搬出 1995 年联合国大会压倒性通过的决议,声称该条款已经过时、事实上失效,反复强调中国当初也投了赞成票。

不少人看完日方这套说辞,难免会产生疑惑,既然当年投了赞成票,为什么现在又会重新引用这部分宪章内容。想要把这件事看明白,就不能只盯着一张联大投票记录,得把法律程序和时间线捋清楚。

所谓“旧敌国条款”,写在1945年正式生效的《联合国宪章》当中,对应第53条、77条、107条,是二战结束之后,反法西斯同盟专门定下的制度设计,初衷就是防范德意日这类二战战败国再度走上侵略道路,守住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成果。日本能够在1956年加入联合国,本身的前提条件,就是承认自身军国主义历史罪责,完整接受整部联合国宪章的全部规定。

时间来到1995年,第五十届联合国大会表决第50/52号决议,现场155票赞成,3票弃权,决议文本提出敌国条款已经过时,建议启动修改宪章的相关流程,中国当时确实投出了赞成票。关键点就在这里,联大这份决议,性质只是一份政治层面的建议文件,并不自带法律强制效力。

按照《联合国宪章》本身的硬性规则,如果要正式删除、修改宪章内的条文,有一套门槛很高的法定流程,修正案必须拿到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全部同意,再拿到联合国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国表决通过,还要各个成员国完成国内批准手续,修改内容才能够真正落地生效。1995年的联大决议,走完了大会投票,却没有触碰安理会修宪的核心环节,宪章正文文本自始至终没有改动,敌国条款依旧白纸黑字保留在宪章当中。

打个通俗的比方,一份文件大家开会口头商量,一致觉得某条内容不合当下环境,建议删掉,可修改文件的正式签字审批流程一步都没完成,原始文件就不会自动发生变化。日方刻意跳过这套法定修改规则,直接把一份建议决议,等同于法条正式废除,多少有点偷换概念的味道。

之后2005年的联合国首脑会议,同样形成过一份意向,各国领导人表达过想要删除敌国相关表述的想法,依旧没有完成宪章修改的法定程序,同样不具备废除条文的法律效果。这么多年,日本一直执着推动删掉敌国条款,本质上是希望彻底抹去二战战败国对应的国际法约束。

放到当下的现实环境,这套争议的出现,也不是凭空而起。最近一段时间,日本不断加大军备投入,持续放宽军事方面的限制,远程打击能力得到发展,部分政客还在历史问题上含糊其辞,参拜靖国神社、教科书淡化侵略史实这类现象反复出现,对外还频繁对周边局势指手画脚,一步步试探战后国际秩序的底线。

中方近期多次重申敌国条款的现实意义,不是为了翻旧账制造对立,而是重申既定的国际法框架,提醒各方不要遗忘二战留下的历史教训,军国主义的隐患不能简单当成彻底过去的旧事。国际社会看待国际法条文,不能只看某一次大会投票,法条有没有失效,要看宪章本身定下的修改规则。

日方拿三十年前一份建议决议做挡箭牌,选择性忽略宪章修宪的硬性要求,拿部分事实营造出理直气壮的姿态,本质上回避了自身需要正视的历史责任。国际社会看待历史问题,讲究有凭有据,宪章文本没有修改,法定废除流程没有走完,单凭一份联大建议决议,不足以把沿用至今的制度安排一笔勾销。

国际关系里,话术可以包装,但国际法的程序不会因人的主观意愿而改变。想要真正让敌国条款失去现实意义,最实在的方式,是踏踏实实地正视历史,恪守战后秩序框架,而不是挖空心思在决议文本上玩文字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