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福建南平某小区居民张先生向封面新闻反映,自己花钱购得小区地下人防车位20年使用权,已经停放新能源汽车近两年。但前不久,小区发布了“禁止新能源汽车驶入地下车库”的通知,让他陷入“买了车位却不能停车”的困境——物业给出的解释是,因为“小区属于老小区,很多消防设施达不到标准。但升级车库消防设施、重新合理规划车位适应新能源汽车又需要大量资金,资金来源是现实难题。”——看起来这真是个“两难”问题,如果一直允许新能源车进入地库,但是地库的消防并不达标,有很高的风险,而改造的钱又没有,所以不让新能源车入地库貌似一个最“安全”的做法?——面对新能源汽车入库受阻的现状,多位专家学者纷纷发声“并不可取”。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教授、汽车安全技术研究所所长朱西产指出:“新能源汽车的风险差异源于消防措施,而非车辆本身”。陕西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郭杨认为禁止新能源汽车入库“涉嫌消费歧视”……只能说,专家就是专家,都是“屁股指挥脑袋”——请问专家,电动自行车为啥不能下地库?涉嫌消费歧视吗?如果地库消防达标,电动自行车是不是也可以入地库?电动自行车与新能源车的电池风险有多大区别?还是因为车价值、产业规模不一样因此有不一样的待遇?这个物业的做法虽然看起来很“简单粗暴”,但他们为了“安全”这么做好像也无可厚非。问题的根本,其实都说不上是维修升级的资金问题,而是新能源车电池的问题!不能因为这是一个很大、很赚钱、带动就业的产业,所以电池的安全性就被“搁置”了,就被“放行”了。谁不知道新能源车在地库着火爆炸的话,危险性有多大?旁边的车肯定也要着火,爆炸能引起多大的震动都不好说,最重要的是如果没有专业消防灭火设备,火根本扑不灭,那么这个地下车库会不会成为一个火场呢?问题的根本在于“不足够安全”的电池被应用了,这才是最根本核心的问题!一个没有被解决的问题,跟随一个大的产业就这么上马了,隐患无时不在,各路专家却还一味的鼓吹,你们真的不知道这个电池的危险性有多大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