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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外务省发了篇长文,看着挺唬人。 其实仔细一读,全是文字游戏。 说白了,就是想

日本外务省发了篇长文,看着挺唬人。
其实仔细一读,全是文字游戏。
说白了,就是想赖账的意思。

9月7日,日本外务省专门发文解释联合国宪章中关于敌对国家的规定,看起来很严谨,但是仔细推敲起来就漏洞百出。

日本方面拿1995年和2005年的联合国有关决议来证明,当年我们都是投赞成票的,所以这些条款已经过时失效了。一般的网友对国际法的程序并不了解,很容易被这样一套话所引导。

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联大的投票只是一种政治上的建议,并不能够改变或者废除宪法中的任何一条规定。打个非常通俗的比方,小区业主开会时口头提出某条规约不符合当前的情况,但是没有按照完整的投票程序进行修改和修订,那么白纸黑字的规约仍然具有约束力。

要删除宪章第53、77、107条敌对国家的规定,需要同时达到两个强制性的要求:即得到联合国三分之二成员国的同意,并且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都必须签字批准。这套完整的修改程序多年以来一直都没有真正地实施过,条文也一直完好无损地保存在宪章原文中,法律效力丝毫没有减弱。

当年我们投赞成票,只认为在目前和平的环境下条款暂时被搁置,并不是说这些条款已经作废。日本故意把“政治表态”和“法律废止”混为一谈,就是故意偷换概念。

双标的地方是,日本于1945年在密苏里号战舰上签署了投降书,并且白纸黑字地保证会完全遵守《波茨坦公告》。公告第八条写死,开罗宣言的所有条件都要落实,日本窃取的台湾、澎湖要归还给中国,领土只限本土四岛。

1972年中日建交的联合声明中,日本方面又主动重申了要遵守该公告,这就相当于两次签订了具有约束力的双边法律文件。

但是现在一边用决议来洗白战败国的法律约束,另一边又让日本政界不断制造出“台湾有事”的假象,并且声称可以动用集体自卫权来干涉台海。这就相当于单方面撕毁了当年投降时所作的承诺吗?只希望得到一个和平国家的国际声誉,但是不愿意承担二战战败国应该履行的法律责任。

看完日方声明之后感觉很深。
做买卖签合同都明白,白纸黑字的协议不能凭自己的意愿随便废除,国家和国家之间签订的国际法、投降文书、双边条约,比普通的合同要重要得多。不能有利的条款就接受,束缚自己扩张野心的条款就想办法去掉。

站在普通人的角度来看,敌国条款并不是故意针对日本的,而是为了防止军国主义复活而留下的底线;从国际秩序的角度看,二战胜利所建立起来的法理体系就是全球和平的基础,如果战败国可以任意否认当年签订的条约,那么历史共识就会彻底崩溃。

日本方面总是说自己的国家多年以来一直维护着世界和平,但是实际行动和言论之间却存在很大的差距。要完全消除战败国的历史枷锁,不断扩充军备、干涉周边国家事务,这样的逻辑是站不住脚的。

不管拿多少份联大决议来挡箭,只要宪章条文没有被修改,投降书、双边声明仍然有效的话,敌国条款、波茨坦公告所具有的约束力就会一直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