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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男子娶到一个美娇妻,婚后每一天都要激情的亲密一番,男子对女人的表现也是

湖南株洲,男子娶到一个美娇妻,婚后每一天都要激情的亲密一番,男子对女人的表现也是十分的满意,婚后第三天脑子一热,就把婚前房产上加了妻子的名字。之后女子也更加的上心,不断取悦丈夫,还给他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可惜好景不长,生娃后夫妻俩矛盾不断,女人跟丈夫吵架闹离婚,还要求分配这套房屋一半的产权。
 
据法院公开的案件信息,这套房子是男子婚前个人出资购买、装修完成,原本完完全全属于他的个人财产。新婚阶段两人感情浓烈,男子对妻子十分满意,出于爱意和信任,婚后第三天就前往不动产中心办理加名手续,房产证变成夫妻二人共同共有,没有约定具体的产权份额。
 
婚后妻子用心经营家庭,还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本以为小家庭可以安稳幸福过下去,可随着朝夕相处,生活琐事不断堆积,夫妻俩争吵越来越多,感情快速降温。矛盾无法调和之后,妻子选择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当中,双方最大的分歧就在这套房产上面。女方认为房产证已经加上自己名字,房子就是共同财产,理应一人一半,主张分割50%的房屋权益。而男方心里很难接受,房子是自己婚前辛苦置办,结婚时间并不算长,如果直接分走一半,损失巨大。
 
很多普通人都会有一个固有认知:房产证加上名字,离婚就必须对半分。但法院审理并没有直接支持女方平分房产的诉求。法官表示,婚后加名,属于男方的赠与行为,房产确实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可是共同共有不等于必须五五分割。法院会综合房屋全部由男方婚前出资、婚姻存续时长、生育双胞胎子女、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大小多重因素来裁量分割比例。
 
最终法院判决,房屋依旧归男方所有,由男方结合房屋市价,向女方支付15万元作为补偿,没有支持女方拿一半房产的诉求。
 
判决出来之后网上议论分成两派。一部分网友觉得,既然愿意加上名字,就代表心甘情愿赠与,离婚就该兑现承诺。另一部分网友认为,房产是男方婚前倾尽积蓄所得,婚姻时间短,如果直接分走一半,对出资一方并不公平。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一个醒。房产加名属于重大财产处置,不能仅凭一时头脑发热做决定。如果要加名,可以提前约定清楚产权份额。没有约定份额的共同共有,离婚时法院会结合全案情况自由裁量,并不一定就是一人一半。感情可以轰轰烈烈,但大额财产处置,一定要多一份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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