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知道鲁迅也曾经当过官! 这张任命状,是民国元年大总统签发给周树人的,上面写着:“任命周树人为教育部佥事”,左边写:“中华民国元年八月二十一日”,加盖了“大总统印”。 有知道“佥事”是啥官?
1912年8月21日,一纸任命状写下了周树人的名字。
正文只有一句:“任命周树人为教育部佥事。此状。”左侧署“中华民国元年八月二十一日”,纸上钤着“大总统印”。签发这份任命的是当时的临时大总统袁世凯。那一年,“鲁迅”这个笔名还没有出现,政府公文里只有周树人。
“佥事”两个字,如今听着很陌生。
民国元年7月18日公布的《各部官制通则》,次日刊入《政府公报》,里面列出中央各部的职官:次长为简任,参事、佥事为荐任,主事为委任。法令又规定,佥事“承长官之命,分掌总务厅及各司事务”。各部司长总理本司事务,佥事则在长官命令下分掌具体工作。
荐任还有一套专门的任用程序。《各部官制通则》第六条规定,简任官、荐任官的进退,由各部总长会同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办理;委任官则由总长办理。周树人的佥事属于荐任,这一级任命依法要到大总统名下,任命状上也留下了“大总统印”。
任命日期和周树人拿到那张纸的日期并不相同。8月22日,他在教育部已经看到自己的任命名单;直到11月2日,日记才记下收到总统任命文书。8月21日为命令日期,收到文书已经是两个多月以后。
周树人进入教育部还要更早。
1912年2月,他到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任职。政府北迁以后,他也到了北京。5月4日的官方任职记录里,他还是社会教育司第二科科员。
三个多月后,8月21日任教育部佥事,8月26日又被委任为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
五天之内,公报里出现了两个不同的职务。
佥事把周树人列入荐任文官序列,第一科科长则把日常事务落到了社会教育司的一个具体科室。1912年的官制采用简任、荐任、委任等自身的任用体系,没有与今天处级、副司级等行政级别相互换算的法定规定。
社会教育司第一科掌管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美术展览、文艺、音乐、演剧以及古物调查搜集。这些项目都列在第一科职掌中,周树人以科长身份办理相关事务。
1912年6月25日,他到国子监和学宫视察。7月,教育部拟利用国子监旧署筹设国立历史博物馆,筹备处设在国子监彝伦堂。具体筹建另有胡玉缙、齐寿山等负责人,社会教育司第一科承担相关事务,周树人也多次到那里查看,并参与文物搜集、保管等工作。
图书馆同样在第一科的职责范围。民国初年的京师图书馆设在广化寺,馆舍条件不利于藏书保存,教育部曾为它另觅馆址。1912年,周树人的日记多次记下前往广化寺办理馆务。1913年12月,他又在教育部编造下一年度预算,并参加改组京师图书馆的讨论。
1913年,教育部筹办儿童艺术展览会,具体事务也落到第一科。
3月31日,周树人与司长前往全浙会馆察看场地;11月6日,他又与钱稻孙一起布置儿童艺术品。礼堂空间不足,展区还扩到礼堂后的房屋,书画、刺绣、编织、玩具和各类手工作品都在展览范围内。
1913年11月20日,历史博物馆把十三种准备借往德国莱比锡展览的藏品送到教育部。
周树人担心保管有失,回住处取来两条毡子,当晚宿在教育部守护。日记只记了四个字:“不眠至晓。”
1918年,《新青年》刊出《狂人日记》,作者署名“鲁迅”。此时周树人仍在教育部任职。文学刊物上出现了鲁迅,政府公文中的周树人仍在办理部务。
1925年女师大风潮中,鲁迅支持学生,与教育总长章士钊发生冲突。
8月,他被免去教育部佥事职务。鲁迅随后向平政院提起行政诉讼,围绕这次免职继续申诉、答辩。1926年1月,他重新回到教育部任事;2月,平政院裁决其胜诉,章士钊作出的处分被取消。
1926年8月底,鲁迅离开北京,前往厦门大学。
十四年前任命状上的“教育部佥事周树人”,就此离开了长期任职的北京教育行政系统。
那张纸上没有“文学家”三个字,只有姓名、职务、民国元年的日期,以及一枚“大总统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