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思极恐枕边人!”贵州贵阳,一男子和妻子发生关系,妻子说他不行,还说之前怀孕打掉的孩子不是他的,男子火冒三丈,伸手将妻子掐死,他一不做二不休,将妻子分尸抛弃,然后把妻子钱转给自己,又用妻子手机发朋友圈说离家出走,还用妻子手机给娘家人发消息,然后,男子把自己开的饭馆一关,去外地做生意了,家人没有放弃,6年过去,警方立案调查,发现饭馆附近出现一枚女子头颅,通过和女子父母DNA对比,确认是女子无疑,男子被捉拿归案,被法院判了无期,女子家属痛不欲生,他手段残忍,欺骗家属,也没自首,凭啥要轻判?家属: 计划向检方申请抗诉,希望检方支持我们,对张某判处死刑。
黄家兄妹俩都是贵州习水人,妹妹黄女士小哥哥两岁。
她1981年生,泼辣能干,年轻时离过一次婚,2012年时再婚,嫁给了比她大6岁的张某。
婚后两人开了个饭馆,黄某生了两个女儿,可没过多久,俩人就有了矛盾,时间一长,积怨已深。
2019年1月20日,哥哥黄先生给黄女士打电话,可他发现,妹妹的电话打不通了。
晚上11点时,妹妹回了条消息,说她累了休息,到了凌晨,她又发朋友圈,说她要离家出走,黄先生顿时就急了。
他以为是夫妻俩又吵架了,赶忙去问妹夫张某,张某轻飘飘说了一句:她有 婚 外 情,自己跑了。
黄先生真信了几天,可没过多久就发现不对头了,黄女士平时总发语音,那几天的消息全变成打字。
而且说话语气也和以前不一样,总是感觉哪不对劲。
黄先生再三追问妹妹的去向,张某重复那套说辞,看起来对妹妹的失踪根本就不着急上心。
黄女士父母急了,直接报警,可啥也没查出来,最终不了了之。
张某害怕,转头把餐馆盘了出去,他跑去外地做生意去了。
不知不觉,六年过去,黄女士家人始终没有放弃。
2025年3月,警方按"非法拘禁"立案调查,并采了黄父黄母的血样入库等待机会。
可警方发现,2019年3月时,贵阳某山上曾发现过一颗无名女子头颅,警方进行了DNA对比,这一对比发现了端倪。
DNA竟然和黄家父母对上了,也就是说,这颗头颅就是黄女士的。
经过鉴定,头颅是死后被锐器切下来的,脖子有受力痕迹,死因偏向被掐脖窒息。
警方回头又查,发现黄女士最后出现就是2019年1月21日,那时候她和张某在一起。
而且饭馆离抛头颅的山不远,之后黄女士微信里的钱全部被转进了张某账户里。
警方立刻传唤了张某,张某看瞒不住了,只有开口交代了事实。
原来,张某是个惯犯,2001年因为抢劫被判了11年有期徒刑。
2019年1月19日,张某和黄女士过夫妻生活,黄女士说他不行,还说以前怀孕时打掉的孩子不是他的。
张某大怒,伸手就将黄女士掐死,根本不管俩人还有孩子。
之后他为了好处理,用极端手段将黄女士分尸,他又分开胡乱丢弃。
之后他拿起黄女士手机,先把钱转到自己账户,然后发朋友圈说要离家出走。
之后他又假装黄女士给家人发消息,就是为了让家人放松警惕。
可没想到,终归还是被发现了,张某被送上法院,2026年8月25日,中院判决,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无期徒刑,并赔偿黄女士家人10万元补偿。
女子家不愿意了,准备抗诉,张某手段残忍,先杀人,又冒充黄女士欺骗家人。
他既没自首,也没主动赔偿给死者家属,凭啥要判无期?因此黄女士家人要求判男子死刑。
张某用死者手机打字哄娘家人,自己把店一转出去逍遥,活像个没事人一样活着。
他的坦白是从被DNA发现了才开始的,不是良心发现,而是发现瞒不住才交代的。
抗诉能不能成功还不知道,最终的判决还是由法院来定。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或十年以上;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张某杀人后分尸毁证,被传唤后才如实供述,属于坦白但并非是自首。
张某手段特别残忍,还隐匿六年,冒用死者身份发消息欺骗亲属。
黄女士家人抗诉,要求判张某死刑,是对"从轻幅度是否过宽"的正常争议。
结果如何,最终会由法院判定。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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