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男子是肠癌患者,不满治疗效果,拿了把刀藏进锦旗里带入医院,意图报复给他诊疗的老专家,可进去一看,老专家没在,男子冲进旁边科室,将值班医生捅刺多刀,医生被紧急抢救送入ICU,警方将男子抓捕,医生已无生命危险。
据悉,2026年9月4日上午,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红岩院区肛肠科诊室里,一位医生正在坐诊。
这位医生腿脚不便、平日行动较为迟缓,他认真为病人看病,完全没有预料到灾难降临。
医院入口处,胡某某拿着锦旗,锦旗里藏着道具,他来到门口,安检看他手持锦旗,以为他是来感激某位医生的。
因此胡某顺利进去,谁知他目标明确,径直走向肛肠科诊室。
原来,胡某某是肠癌患者,因为不满意治疗效果,他生起了仇恨,拿刀赶来就是为了找老专家报复。
可他到了诊室,发现老专家没在,他情绪激动,今天不报复那是不行!
他转身冲进旁边的科室,刚好那位腿脚不便的医生正在做诊,胡某某眼都红了,拿起刀就冲了过去。
医生猝不及防,又因腿脚不便根本来不及躲避对方,一下被男子捅刺了几刀。
医生当场倒下,血流如注,医院立刻展开了抢救,因伤势严重,医生被送进了ICU。
事发早晨,医院还发布了9月7日至13日的坐诊排班,这位医生的名字还在排班表中。
目前,院方撤下他的个人介绍与门诊信息,截至9月20日科室无法挂号。
随后,警方通报,胡某某已被警方控制,受伤医生无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场 暴 行 令无数人愤慨,受伤医生从头到尾都是无辜的。
他与行凶者没任何关系,就因为他身着白大褂、身处诊室,就成了对方泄愤的目标。
行凶者精心策划,用锦旗藏刀的方式规避安检,把大家对医护的信任当成了伤人的掩护。
其实,如果然治疗效果不满意,可以投诉,可以调解,也可以走诉讼等合法途径。
选择伤害医生,这是极端暴力泄愤,最终只会害人害己。
这位医生何其无辜,他甚至和胡某某连面都见过,胡某某为了泄愤不管不顾,不问青红皂白,就让一个无辜医生承受了这样的报复。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嫌疑人提前准备了刀具,蓄意伪装进入了医院,针对无任何过错的医护人员行凶。
嫌疑人主观 恶 意极强,几乎没有从轻减轻处罚的空间,最终量刑大概率在十年以上,甚至可能面临更重的刑罚。
不少人讨论伤医事件时,总习惯将问题归因于“医患关系紧张”,但这起事件根本不是正常的医患矛盾。
行凶者将整个医护群体标签化了,只要找不到报复目标,就对随机遇到的穿白大褂的人员泄愤。
这种无差别的 暴 力,威胁的是每一位在岗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如果医护人员连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最终受损的将是所有患者的就医权益。
事实上,这并不是个例,曾经有患者因主观怀疑治疗不当,蓄意报复杀害主治医生。
还有人纠集人员围堵殴打医护,打砸医院设施,最终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如果对治疗效果不满意,完全可以用合法途径解决诉求
不该把心理的不满全部转嫁到医护人员身上,甚至将无关的医护人员当成了泄愤对象。
这些极端案例警示我们,为了发泄不满意,故意伤医,不是医患纠纷,而是严重的刑事犯罪。
医生也是普通人,给人看病是医生的职业,每个医生都有自己的特点,治疗效果也不尽同。
如果不满意医生,不满意效果,完全可以和医生沟通,如果不行,可以协商,也能投诉,也可以起诉寻求帮助。
暴 力伤医是最愚蠢的举动,害人害己,更害了无辜的其他医生。
要是如此,谁还敢当医生?患者一不满意就持刀行凶,谁还敢给病人看病?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