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男子身患肠癌,经过专家治疗后,他没有分析病情,就一味地怪专家没有治好而怀恨在心,他想报复,就给专家准备了一条锦旗,里面藏了一把刀。结果男子去的那天,刚好专家不在,男子就把怒火发在了隔壁肛肠科医生的身上,医生无辜被刺数刀后送往急救室抢救,而男子也被刑事拘留。
2026年9月4日上午九点多,医院像往常一样人来人往。
一个男子走进了医院大门,手里拿着一面卷起来的锦旗。
旁边的人根本不会多想——来医院给医生送锦旗表示感谢,再正常不过了。
但男子这面锦旗里头藏着一把刀。
他是一名肠癌患者,之前接受了专家的治疗。
但治疗之后,他没有仔细分析自己的病情到底是怎么回事,而是一股脑地把所有不满都归到了专家头上。
他觉得专家没把他治好,心里慢慢积了一股火,越想越气,最后动了报复的念头。
他准备好锦旗,把刀藏在里面,就这么带进了医院。
但他没算到一件事——那天他要找的那位老专家不在。
扑了个空的男子没有离开,火气也没消下去。
他转头看到了隔壁肛肠科的医生,这个医生跟他没有任何交集,既不是给他治过病的专家,也不是肛肠科的患者。
但男子的怒火已经收不住了,他冲进隔壁科室,对着那个医生连刺了好几刀。
那名医生是肛肠科的住院医师。
更要命的是,他腿脚不太方便,面对突然冲过来的袭击,根本来不及躲闪。身中多刀之后倒在了地上。
医院方面赶紧把人送进了急救室,直接推进了ICU抢救。
当天下午,有记者从医院内部人士那里确认了这件事——被刺的医生伤得不轻,身上多处刀伤,一直在重症监护室里躺着。
警方接到报警之后迅速出了警,当场把男子控制住了。
直到9月6日凌晨,公安警情通报,说伤者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伤情稳定。
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案子还在进一步调查。
这男子疯狂的举动让人无法理解,他行凶的目标是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的肛肠科医生,既没给他治过病,没发生过口角,甚至连面都可能没见过。
就因为专家不在,火气没处撒,转头就把刀捅进了一个腿脚不方便的医生身上。
他得了肠癌,接受专家治疗后,没有去了解病情本身的复杂性,也没有跟医生沟通为什么效果不理想,而是无赖地认为“你没把我治好就是你的错”。
治疗癌症本身就有很多不确定性,医学不是万能的,但他把所有失望和恐惧全转化成对医生的恨意,最后选了最极端的方式发泄出来。
社会上有些人把医生当成“包治百病”的服务者,一旦结果不如意,就觉得是医生故意不好好治。
这种认知偏差很危险,它把复杂的医疗问题简化成“你欠我一个健康”,这是多么无知的想法。
男子就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干的。
这次的情况更恶劣,他扑空了,本来应该停下来,哪怕心里再恨,也该明白今天不是动手的日子。
可他没有,他非要捅个人才肯罢休。
那个无辜的肛肠科医生恰好出现在他视线里,腿脚不便让他连跑都跑不掉。
社会上有这种人的存在,只会让所有医生都感到恐惧。
他带刀进医院的方式也值得留意,把刀藏在锦旗里,安检根本发现不了。
现在大部分医院对大型箱包、金属物品有检查,但对叠起来的布制品通常只是看一眼,真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这道口子不堵上,类似的作案手法还会有人模仿。
所以法律对这种人的惩罚必须跟上,不然下一次,不知道哪个无辜的医生会碰上类似的事。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男子携带凶器预谋行凶,在公共医疗场所对与该医疗纠纷无关的医生实施捅刺,致其重伤,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属于从重处罚情节。
考虑到其主观恶性深、作案地点特殊、伤害对象无辜,司法机关在量刑时大概率会参照重伤情节的上限判处。
同时被害医生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内容来源于:羊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