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男子花166万买了一辆全新豪车,不料在后备箱发现碎玻璃,经鉴定车辆尾玻璃被更换过,而4S店却说不知情。男子不干了,认为4s店欺诈消费者,起诉要求退一赔三索赔498万,然而法院判决结果令男子十分意外。
男子姓周,2026年早些时候在海口一家4S店提了辆166万的豪车。提车没几天,他清理后备箱角落,摸出来几片碎玻璃渣。他没跟销售吵,委托了第三方机构做全车鉴定,报告出来说尾玻璃不是出厂原装,被人整体换过,连内饰板也有拆装痕迹。
4S店说车是在物流公司仓库存放时,被员工不小心砸了后窗,物流方没上报,自己掏钱买了块“原厂玻璃”换上,店里接车没细查,确实不知情。周先生不听这套,把店告到秀英区法院,要撤销合同、退一赔三,166万退回来再赔498万,加上购置税、保险、8000块鉴定费全算上。
一审法官没认“欺诈”,认为现有证据推不出4S店“明知换过还故意瞒你”的主观故意,物流私自换件是另一件事。但店家作为专业销售方,接车交付前该全面查验,没查出来、没告知,侵害知情权,算违约。酌定赔车价10%即16.6万,加8000鉴定费,退一赔三不支持。
4S店认为自己很冤提起上诉,认为不该赔这16.6万。海口中院二审驳回,维持原判。“全新车”不光是没人开过,得是生产线一次装配、零拆装零更换。尾玻璃虽是覆盖件,但一拆一装,密封、保值、原装完整性全破,车已经不是合同里说的“全新”。可破归破,没办法证明店家“故意骗”,就够不上退一赔三。
周先生以为“换过件+没告知=欺诈”,法院却认为“故意隐瞒”才叫欺诈。周先生拿到16.6万加8000,车只能自己留下,498万没了。4S店也没全身而退,10%车价加鉴定费得掏,还背了“交付非原装车”的违约认定,回头自己去找物流公司算账。
这案子给买车的人提个醒。提新车别光绕车看漆面,后备箱胶条缝、天窗排水槽、门槛绒面,都是碎渣爱藏的地方。交车前自己花千把块请第三方做“新车完整性鉴定”,比事后打官司便宜。合同里把“保持出厂原装、无拆无换、否则退一赔三”写进去,别信销售嘴上“原厂件等于新车”。
也给4S店提个醒。物流第三方干的活,不能当挡箭牌。车进店你没举升机查、没对VIN码装配记录,交付时就说“全新”,出了事合同相对性先咬你。售前查验留台账、留交接影像,真被物流坑了,你手里有证才能反追,不然只能自己咽16.6万。
“原厂件”三个字不是免死金牌。可用不等于全新,换过就等于动过。166万买的是信任,不是一块玻璃的钱。法院没给退一赔三,但把“全新”的底线画清楚了——以后谁再拿原厂件糊弄人,这判决就是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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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