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妻后水煮分装抛尸被判无期
无期不是因为“水煮分尸不严重”,而是因为法院把本案钉在“家事激愤杀人+被动坦白”的框里,按“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司法政策,把碎尸的恶性用足到无期顶格,没再往上推到死刑序列。你觉得该死立执,是站在被害人家属的公平正义感;法院走无期,是站在“家事命案不轻易填命”的成文法逻辑——两边撞的就是这条政策裂缝。
这是 2026年8月25日贵阳中院一审的张某杀妻案(掐死妻子→分尸→水煮→分装抛尸→冒充妻子发微信瞒了6年,DNA比对才破案)。检方求死缓,家属要死刑立即执行,法院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是“轻判泄愤”,而是法院在《刑法》232条框架内做了“从重情节 vs 从轻情节”的加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