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没机会翻案!29岁黄之锋当庭认罪,一句Guilty,终结所有侥幸
这时候谈轻判,晚了!9月2日,29岁的黄之锋站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告栏里,只说了一个英文单词:“Guilty。”
简单一个认罪答复,没有辩解,没有推脱,没有情绪挣扎,却彻底坐实了他多年以来勾结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全部罪行。这一刻不仅是一场庭审答辩的落幕,更是这名长期搅动香港乱象的乱港分子,所有侥幸、狡辩、投机心理的彻底终结。任何试图为他开脱、求情、谋求轻判的声音,在确凿罪行和当庭认罪的事实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
熟悉香港乱象的民众,对黄之锋这个名字绝不陌生。年少时期就被境外势力裹挟利用,牵头成立非法组织,长期在香港街头煽动闹事,制造社会对立,破坏地区稳定。多年来他游走在法律边缘,不断触碰国家安全底线,靠着虚假人设博取境外关注,肆意抹黑国家、煽动分裂情绪。过去数次涉案庭审中,他曾百般抵赖、当庭狡辩,利用舆论造势试图干扰司法公正,妄图逃脱法律制裁。
本次庭审审理的核心罪名,是香港国安法规定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法庭公开的控罪细节清晰完整,证据链条毫无漏洞。检方查实,2020年7月至11月期间,黄之锋伙同罗冠聪及多名涉案人员,在香港境内持续串谋联络境外机构与人员,主动请求外部势力对中国、中国香港实施制裁、封锁等各类敌对行动。这类主动引外力乱港、危害国家主权安全的行为,是性质极其恶劣的严重违法犯罪。
落网之前,黄之锋本身已经在监狱服刑。2024年11月,他因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依法判处四年八个月监禁。服刑期间,国安警方深挖旧案、核查线索,再度查实他勾结境外势力的重大罪行,于2025年6月在监狱中将其拘捕起诉,启动新一轮司法审理。
一路走来,黄之锋的违法轨迹清晰可查,犯罪记录早已叠加成堆。非法集结、藐视法庭、颠覆政权、勾结外力,多项罪名叠加,多次被法院定罪收监。他从始至终没有半点悔改之心,早年靠着街头闹事博眼球,后期妄图借助外部势力干预挑战国家底线,一次次突破法治红线,破坏香港的社会秩序与发展稳定。
本次庭审中,黄之锋全程态度沉默顺从,当庭主动认罪。不少人疑惑他为何不再像从前一样舆论造势、当庭抗辩。本质原因是本案证据铁证如山,所有涉案沟通记录、串谋轨迹、境外联络线索全部查实固定,没有任何翻案空间。他深知继续狡辩只会加重主观恶性的认定,彻底丧失轻判余地,认罪已经是他唯一能争取酌情考量的选择。
但大众心里都清楚,此时认罪,为时已晚。法律的酌情从轻,适用于知错真心悔改、情节轻微、主观恶意较低的涉案人员。黄之锋多年屡教不改,持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主观恶意根深蒂固,对香港社会造成的破坏深远且不可逆。他制造的社会动荡、撕裂的民心共识、损害的城市形象、消耗的司法资源,都无法凭借一句认罪彻底抹平。
香港国安法落地实施多年,彻底终结了香港乱局,重塑了法治秩序。任何人妄图分裂国家、勾结外力作乱,无论伪装多么精致、手段多么隐蔽、造势多么嚣张,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严惩。法治从不纵容侥幸,更不姑息屡教不改的违法者。
过往多年,少数乱港分子肆意妄为,靠煽动对立、破坏秩序博取流量,甚至妄想依靠境外势力庇护逍遥法外。如今一个个相继落网、当庭认罪、锒铛入狱,接连的判例都在印证同一个事实:国家安全底线不容触碰,分裂国家的行径注定惨败,任何挑战国家主权、破坏香港稳定的行为,最终只会反噬自身。
29岁的年纪,本该踏实做事、安分守法、回馈社会,黄之锋却一步步走入歧途,亲手葬送自己的人生前途。当庭认罪无法抵消过往所有恶行,更不能抹去他对香港、对国家造成的伤害。迟到的悔悟,算不上真正的悔改,只能是穷途末路的无奈妥协。
法理昭昭,罪责难逃。所有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终将被依法追责。任何试图挑战底线、分裂国家的人,最终都会在法治面前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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