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刘晓庆终审败诉!0元转股想逃债,算盘打得响,法律不答应
75岁刘晓庆被判了!费尽心思0元转让股权,想要一身轻松抽身离开,到头来还是没能躲开巨额债务,这件事给所有做生意、入股合伙的普通人狠狠上了一课。
说起刘晓庆,很多人都熟悉,是家喻户晓的老演员。可最近这一纸终审判决,把明星经商背后的风险完完整整摊在了大众眼前。很多人以为,股权0元转出去,完成工商变更,就跟这家公司彻底划清界限,什么债都跟自己无关。现实却狠狠打了这种想法的脸。
事情要回溯到好几年前。刘晓庆珠宝这家公司,当年刘晓庆登记持股34%,对应认缴340万出资,这笔钱她一直没有实际缴纳。2020年,公司向王先生借了330万,约定到期还款。可还没等到债务了结,就在借款到期前夕,刘晓庆以0元的价格,把手里全部股权转手退出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看上去干干净净抽身走人。
等到还款日期一到,公司拿不出钱还债。债权人打赢官司,强制执行的时候才发现,公司和法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钱根本要不回来。无奈之下,债权人申请追加刘晓庆为被执行人。
法庭上,刘晓庆一方辩解,自己只是代言人,没有参与实际经营,不该承担责任。但法院不认这套说法,工商登记白纸黑字,股东身份属实。债务还挂在公司头上的时候,就0元转股退出,属于损害债权人利益,不能借此免除股东法定出资义务。最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晓庆需要在340万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这笔债务的补充清偿责任,二审诉讼费也由她自己承担。
很多普通老百姓搞不懂,股权都转走了,为啥还要赔钱?这里给大家讲个实在道理。认缴制不是不用掏钱。没有实缴出资,公司欠债的时候,就算你0元把股份卖掉,只要转让发生在债务存续期间,照样要承担责任,不是签个转让协议就能万事大吉。
生活里不少人踩坑,碍于情面挂名股东,想着只是挂个名字,不用出钱也不用担责;还有人公司一出事,赶紧低价、0元转股跑路,以为就能甩掉麻烦。可法律不会给这种投机行为开绿灯。不管是名人还是普通人,只要工商登记是股东,就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贪图虚名、贪图分红,出事却想置身事外,根本行不通。
名气再大,也不能凌驾法律之上。做生意入股,签字之前一定要把风险掂量清楚。
屏幕前的朋友们,看完这个案子,你觉得挂名股东该不该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