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胚胎案”一事,舆论已经逐渐扭转,朱女士不仅输了官司,可能还会输了名声!
其实朱女士所做的事是有私心,但她也的确是想替原配开创一条全新的概念,有利于后续保障原配的权益。
但她的举证都不被认可已成事实,官司她输的可能性很大了。
为什么会这样说呢?
说白了很多人还是对一个概念没理清。
“胚胎”是什么?
还没离婚又领了结婚证,难道不同居就不算“重婚”了吗?
你要说“胚胎”是生命嘛,但它还没成型,但你又说它是财产嘛,好像又不是。
举一个例子:就像你去找三生孩子一样。
只是这两者有一个不同点,三是偷偷来的,而他们伪造了结婚证,光明正大的去做“胚胎”。
但可笑的是,这居然不判重婚罪,理由只因男方常年出差,和三没有同居在一起。
这个理由是不能服众的,但法官的判断也没有错,因为男方已经在伪造假证上受到处罚被行政拘留5日了。
如果朱女士再想告他重婚罪的,那就要另外举证,单凭一个假证件确实无法让法官重判。
而朱女士是怎么做的呢?
她在网上哭诉了,说自己的上诉被驳回,立案不成立,这叫什么事,无非就是想利用舆论来给自己站脚,这招很管用的。
但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好处就是得到更多的同情,只是同情归同情,要想推倒判决,还是要继续搜集证据来举证。
坏处就是她的做法让越来越多的人觉得别有用心,可以看得出已经有不少人说她是蛀虫了,多年不工作,全靠丈夫养着,既然过不下去,好好离婚就好了,让法院来给她判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她拿了钱一了百了,而不是抓着不放,非得毁了丈夫。
既然都说到这里了,那是她不想离婚吗?
我想她应该是想的,只是她离婚能得到什么,这才是关键。
很明显,如果她果断选择离婚,不仅分不到钱,可能还会搭进去不少,原因是她丈夫究竟有多少钱,又给三花了多少钱,她一无所知。
所以她现在要做的,并不是要抓着丈夫重婚罪不放,也不要执着“胚胎”毁了没有,而是要花心思去找出丈夫这些年挣了多少钱,给三花了多少钱,把流水追回来后,该离婚就离婚,拿到自己应该分配到的份额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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