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NBA历史上最炸裂的23号对24号,到底谁能在单挑里赢球? 把这两人关在半场单挑

NBA历史上最炸裂的23号对24号,到底谁能在单挑里赢球?
把这两人关在半场单挑,科比赢面远大于詹姆斯。这不是黑詹姆斯,是游戏规则决定的,单挑吃的就是脚步、中距离、假动作、对抗后出手,而这些恰恰是科比的本能,偏偏不是詹姆斯的舒适区。
咱把时间拨回2010年10月,科比在伦敦接受媒体采访,被问到和詹姆斯单挑谁更强,他连想都没想:一对一当然是我赢,这就是我应该做的事情,从小长大的过程中一直在打一对一,这是我的拿手好戏,詹姆斯更像是魔术师约翰逊那样的人物,是一个伟大的传球者,而我就是最强的单挑型球员,闭着眼睛也能打赢詹姆斯 。
这话说得狂,但科比有狂的资本。更狠的是2011年那场ESPN的球星大调查。
记者满联盟追着球星问:“科比和詹姆斯单挑,你押谁?”杜兰特选科比,阿里扎选科比,巴恩斯选科比,干脆利落到最后记者追问他和科比单挑过没,巴恩斯直接说:“单挑过,很明白,他赢了 。”
唯一一个押詹姆斯的,是约翰·沃尔。
记者追问沃尔:“你确定是选勒布朗了?”沃尔回了句特别意味深长的话:“这很难说,如果我选勒布朗,我估计我也是最后一个选他的 。”
听听,全联盟球星几乎一边倒,科比胜。
那詹姆斯自己认不认?他不认。2011年11月,詹姆斯公开回应:“如果说一对一,全联盟没人是我的对手 。”俩人都说自己赢,嘴炮互不相让。但篮球这玩意儿,嘴炮不算数,得看真刀真枪。
2013年2月17日,休斯顿全明星正赛,乔丹50岁大寿刚过,老爷子一句"目前科比比詹姆斯强,因为他有5个总冠军戒指",直接把火药桶点着了 。
全明星赛前半段,俩人都在刻意避开直接对位,嘻嘻哈哈表演。可到了末节决胜时刻,分差被压缩到5分,科比主动跟西部队友示意:“接下来詹姆斯归我。”
那一年科比34岁,詹姆斯28岁,正值身体巅峰。结果呢?
比赛最后几分钟,科比连续两次大帽詹姆斯,其中一个是詹姆斯突破急停跳投,科比从身旁拔起搂头盖脸就是一记封盖;紧接着詹姆斯运球突破,科比又是一记大帽把球扇出场外 。
全场比赛,西部143比138击败东部,詹姆斯19分5助攻,科比9分8助攻2盖帽,那两帽全送给了詹姆斯 。
这场全明星,是科比和詹姆斯职业生涯最接近"单挑"的一场真刀真枪。
为什么科比能赢?不是因为他比詹姆斯强壮——恰恰相反,詹姆斯身体天赋碾压科比。但单挑这事儿,从来不是比谁身体好。
一对一没有挡拆,没有战术,没有队友拉开空间。
詹姆斯最杀人的是啥?是转换进攻中碾压式的突破,是挡拆后面对错位小个子的背身强吃,是快攻里追身大帽。这些杀招,单挑场景下全用不上。
而科比最杀人的是啥?是三威胁姿势下的投篮假动作,是背身单打后的翻身跳投,是中距离急停,是借着防守人身体接触的借力转身。
这些杀招,恰好就是为一对一而生的。科比自己说过:“詹姆斯身强体壮,却喜欢呆在外线,我喜欢与詹姆斯肌肉的碰撞,喜欢撞击詹姆斯的身体,通过借力转身巧妙单打詹姆斯 。”
当然,也得客观说一句:真要打全场一对一、无限换人、先到11分或者先到21分,詹姆斯未必没机会。他的力量优势在低位单打时是巨大的,如果规则允许他用背身强吃,科比34岁以后的膝盖确实扛不住。但前提是詹姆斯得愿意沉到低位去要位。
可詹姆斯的本能是什么?是推反击、是挡拆、是找队友。让他在一对一里背身单吃科比,那是逼着一个全能战士变成单挑专家。这就好比让一个CEO去跟技术总监比写代码,能写,但写不过。
所以这场旷日持久的23VS24单挑之争,答案其实早就写好了。科比是单挑这个游戏的发明者之一,他的每一项技术都是为单挑场景优化的;詹姆斯是篮球这项运动的集大成者,他的能力矩阵是为五对五正式比赛设计的。
同样的身体,放在不同的游戏规则里,优劣完全不同。2013年全明星那两个大帽,就是规则给出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