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都考完了,刷小红书看到个神评:“八股文从未消失,一直在会计里。”还是神戳戳的笑出声了…
“企业应当首先将该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以原合同开始日确定的基础进行分摊,然后再将分摊至合同变更日尚未履行履约义务的该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以新合同开始日确定的基础进行二次分摊。”
考都考完了,刷小红书看到个神评:“八股文从未消失,一直在会计里。”还是神戳戳的笑出声了…
“企业应当首先将该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以原合同开始日确定的基础进行分摊,然后再将分摊至合同变更日尚未履行履约义务的该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以新合同开始日确定的基础进行二次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