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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一女子在学校食堂上班,就她发现食堂的小米发霉了,蔬菜水果烂了,调料也过

山东德州,一女子在学校食堂上班,就她发现食堂的小米发霉了,蔬菜水果烂了,调料也过期了,就跟校长反映了情况,万万没想到,她4天就被学校开除了。不但如此,她的工资还被克扣,女子怒了,她直接进行举报,并起诉到法院,她手里有照片为证,她才不怕。相关部门:已核查,女子反映情况不实。

一女子在某学校食堂上班,她平时天天接触后厨的食材。

她发现,食堂里的小米有发霉的迹象,不少蔬菜水果已经烂了,货架上的部分调料也过了保质期,这些食材已经不能食用了,否则对孩子们健康不好。

女子是个有责任心和正义感的人,她直接把这些情况整理好,上报给了学校的校长。

本来,她以为自己是出于对学生饮食安全负责,主动上报隐患。

可万万没想到,从她反映情况那天算起,才过去短短4天,她就收到了学校的辞退通知,连当月的工资也被克扣了一部分。

她气不过,自己尽职尽责,凭啥无缘无故被辞退?

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开除也行,只要自己肯干,哪里还不能混口饭吃,但你得把工资结清呀,她该干的活没偷奸耍滑,凭啥克扣?

女子一气之下,直接拿着自己拍的食材照片,向相关部门实名举报,随后,又把学校起诉到了法院,她手里攥着证据,一点也不怵。

相关部门上门核查,最后给出的结论是,女子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她拍下来的那些发霉小米、腐烂蔬果和过期调料,全是食堂分拣出来准备集中丢弃的废料,从来没有被用来给学生加工饭菜。

校方也出来说明,辞退女子的原因,是她日常工作里不服从管理,和她举报食品安全隐患这件事,没有任何关系。

因为女子在社交平台发布了相关不实信息,学校已经报了警。

目前双方各说各的理,女子这边坚持自己,是因为举报食品安全问题遭到了打击报复。

学校这边,则认为她发布的内容误导了大家,双方的工资纠纷和辞退争议,目前等待法院裁决。

在我看来,整件事最微妙的地方就在于,举报者手里有照片当证据,相关部门也有现场核查的结论。

两边的说法完全对不上,不少家长都在等着最终的调查结果,想知道自己孩子每天吃的食堂,到底安不安全。

2025年,河南一名学校食堂员工,拍了后厨垃圾桶里的变质食材发上网,谎称食堂正在用这些食材给学生做饭,引发大量家长恐慌。

最后相关部门核查,这些食材全是分拣出来的废弃待处理品,该员工因涉嫌散布虚假信息,同时和学校的辞退纠纷经劳动仲裁后,双方达成和解。

大家本来都支持女子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大胆举报,可要是她拿着本该丢弃的废料当“证据”,在网上制造恐慌,这剧情反转太大了。

学校这边,也得把后厨的废料处理流程晒清楚,不能光靠一句“情况不实”就把事揭过去,两边都把证据摆到台面上,才是给所有家长最实在的交代。

《食品安全法》第115条规定,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后可获得奖励;如捏造虚假事实举报,扰乱正常监管秩序,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双方的争议点在于,食材是否属于待丢弃废料?需要结合后厨监控、食材处理台账进一步核实,才能最终判定辞退行为是否属于打击报复。

只有落实“举报属实有奖、诬告造谣担责”的规则,才能既守住学生的安全,也不让真正的举报人寒心。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内蒙古晨报2026-9-3

评论列表

海上生明月
海上生明月 2
2026-09-04 09:21
调查部门的这个结论简直无解,除非这些东西让孩子吃了,不然他们的结论无法推翻。
飞天
飞天 2
2026-09-04 09:58
学校知道被起诉了,知道要调查,肯定早就做准备了,不会傻到知道自己被调查了还继续用过期的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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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5 04:04
我觉得女的是对的,因为正常食堂一次最多采购一星期的量,发霉,那是什么神仙字眼,你家大米一个月会发霉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