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踩过坑吗?
我第一次踩坑是盘饭馆,刚下海没经验,可真用心,每晚坐车里看客流就持续了十几天。
地方好,房租便宜,转让费只要80万还带着半年房租。老板说是家有急事才被迫出让的。
那天签合同,老板把和房东的租赁合同也给了我,都挺正常的。
一切顺利,确实也赚钱。
可没过两月拆迁布告就贴出来了。
房东来了,拿出房东的租赁合那里面有一条如遇拆迁概不负责,为什么房费便宜?原因就在这。签合同时我也看到了只是没当回事。
最后房东退了几个月的租金,没有任何赔偿。
满屋子的东西,大吊灯,大鱼缸卖不出去,也没地存,只能任由人随便拿。
上个当,可细想老板没说一句假话,即便我找他,他也会说,并非刻意隐瞒,谁也不知道啊!
回想起来那个时候真傻。
有谁踩过同样坑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