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杜罗翻出国际法:美国无权审判我
9月2日,被美军从加拉加斯强行带到纽约的委内瑞拉前领导人马杜罗,让律师向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提交了一份动议——以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为由,要求撤销针对他的第四份替代起诉书。法官已定于11月17日举行听证,检方10月2日前回应。
马杜罗的律师团队准备得很充分。60页的法律备忘录,外加委内瑞拉最高法院的判决、意大利法院的判例,一并塞进了法庭。核心论点就一个:美国法院从来没有审判过一位被本国承认为现任国家元首的外国领导人。
这个论点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吗?从国际法角度看,是的。在任国家元首享有境外起诉豁免权,这是国际外交的基本准则。但问题是,**审判马杜罗的法庭在纽约,不是海牙**。
法律专家已经把话说透了——马杜罗胜算渺茫。自2019年起美国就不再承认他是委内瑞拉总统。在美国的司法体系里,外国领导人的身份认定,法院向来听从总统和国务院的判断。一个不被美国承认的“总统”,凭什么在美国法庭上主张总统豁免权?
不过,马杜罗的律师这次确实戳到了美国一个尴尬的法律漏洞。
美国不承认马杜罗,却承认了马杜罗任命的副总统德尔西·罗德里格斯。今年3月,美国正式承认罗德里格斯为委内瑞拉国家元首,特朗普公开称她“干得很好”。7月,美国司法部还主动要求法院给予罗德里格斯国家元首豁免权。
问题来了:罗德里格斯的权力来自哪里?来自马杜罗的任命。如果马杜罗从来就不是合法总统,那他任命的副总统凭什么成为美国承认的合法国家元首?
美国可以这样回答:承认谁是外国元首,是总统的外交权力,法院管不着。这个漏洞在1990年诺列加案中就用过——美国入侵巴拿马抓走诺列加,后者同样主张豁免权,被法院驳回。
但这恰恰说明了一个更本质的问题。
美国从来没有真正在乎过国际法,今年1月3日,美军对委内瑞拉发动大规模军事打击,从人家总统府把人抓走,带到纽约受审。这件事本身就没有任何国际法依据。抓捕之前,美国早已不承认马杜罗;抓捕之后,又承认他的副手——标准随时在变,怎么对美国有利怎么来。
马杜罗这次能不能走出去,答案大概率是否定的。但他律师团队做的事,比打赢官司更有意义——他们把美国“法律服务于政治”的底裤扒了下来。
一个口口声声“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的国家,正在用军事手段抓捕别国元首,用本国法庭审判他国领导人,同时选择性承认谁“合法”、谁“不合法”。这种玩法,和“规则”二字有什么关系?
各位怎么看马杜罗这步棋?是真想靠法律翻盘,还是明知赢不了也要把美国的无耻暴露在阳光下?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