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2026年8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纸终审判决,如惊雷落下——知名演

2026年8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纸终审判决,如惊雷落下——知名演员刘晓庆在历时六年的330万元民间借贷纠纷案中二审败诉,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消息传开是在第二天,9月1日,原告王先生在社交平台上晒出了判决书,这位深圳的普通市民,没请律师,没卖惨,也没用什么诉讼技巧,硬是靠着自己一步步搜集证据、研究法律条文,把一个名人告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而且赢了。

事情得从2020年说起,那年,王先生以个人名义借出了330万元,借款对象是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许某,双方签了借条,白纸黑字写明了还款日期是2021年3月30日,那时候,刘晓庆还是这家公司的股东。

但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钱没回来。

2023年,王先生把刘晓庆珠宝公司和许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付款义务。判决是拿到了,可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问题来了,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只能终结了那次执行程序。

换句话说,公司账上没钱,法人也没钱,王先生拿着胜诉判决,愣是一分钱都拿不到。

330万,对普通人来说不是个小数目,王先生不甘心。

他开始深挖这家公司的工商档案,翻来覆去地查,终于发现了一个关键问题,刘晓庆作为公司原股东,认缴了340万元出资,但一分钱都没实缴。

更让人注意的是,2021年4月,就在公司借了钱之后没多久,刘晓庆先是0元对价签了股权转让协议,后来又1元钱把股权转了出去,认缴的340万一分没掏,公司欠着债,人却以0元的价格把股权转走了。

王先生据此在2025年申请追加刘晓庆为被执行人,一开始,法院只裁定追加了宁波晓庆企业为被执行人,驳回了追加刘晓庆的申请,王先生不服,继续上诉。

2025年11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王先生的诉求,认定刘晓庆需在未实缴的340万元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刘晓庆不服,提起了上诉。

二审的审理持续了大约八个月,法庭上,刘晓庆方面辩称,自己是被公司法人欺诈、冒用了身份,从一开始就不知情。她还说,自己和这家公司之间只是形象代言合作的关系,并不是实际持股、经营的股东。

但二审法院没有采纳这些说法。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刘晓庆就是股东,而现有证据没有显示她曾对股东身份提出过异议,或者采取过撤销登记等救济措施。

作为工商登记公示的股东,依法就应该对外承担股东义务。而且,股东出资义务是法定责任,不会因为股东是否实际参与公司经营,或者是否被人骗了就能免除。

最关键的一点是,刘晓庆自己也确认了那340万出资没有实缴,在公司已经背负大额债务的情况下,她以0元对价把股权转让了出去。法院认为,这种行为客观上损害了公司的资本充实性,也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于是,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原判,刘晓庆需要在未实缴的340万元出资范围内,为刘晓庆珠宝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王先生在社交平台上发了一段话,说得很实在,他说自己没有律师,不卖惨,不要技巧,靠的是五年前发生的事实和充分的证据。330万,追了将近六年,从2020年借出去,到2026年拿到终审判决,一个普通人自学法律,一路打到了深圳中院。

这起案件还有一个插曲,对簿公堂期间,王先生曾实名举报刘晓庆偷税漏税,2025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布了情况通报,称经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

抛开这个插曲不看,整个案件的脉络其实很清晰,一个普通人借钱给了一家以名人命名的公司,公司到期不还钱,法人名下没财产,公司账上也没钱。债权人追查下去,发现名人的股东身份、未实缴的出资、以及在公司欠债期间的低价转让股权。法院最终认定,名人股东不能置身事外。

刘晓庆1955年出生,今年已经71岁,从影几十年,演过《小花》《芙蓉镇》《武则天》,是一代人的记忆。但在这起案件里,她的名字没能替她挡住法律的审视。工商登记上的股东身份,白纸黑字,不容抵赖。认缴的出资没到位,该承担的责任就跑不掉。

这起案件也撕开了一个被很多人忽视的问题,认缴制下,股东认缴了出资却不实缴,公司欠了债,债权人找上门,公司账上没钱,法人也没钱,那这笔债谁来还?法院的答案很明确,股东在未实缴的出资范围内,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王先生追了六年,终于拿到了终审判决,这330万能不能最终执行到位,还要看后续,但至少在法律上,一个普通人和一个知名演员之间的这场拉锯战,已经有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