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一女子找了个大款男友,男友大把大把的为她花钱,她就心甘情愿和人家同居了。后来,男子东窗事发,经查,他共骗了117人,涉案1355万元,骗来的钱款他多用于个人挥霍,花在女子身上约261万元。受害者联名起诉女子,要求她返还261万元,得到了一审,二审的支持,并拍卖了男子为他购置的房子。法院驳回受害者的全部诉讼请求。因为虽然男子涉嫌犯法,但无法证实给女子的钱就是那些赃款。
“她花的是骗来的钱,凭什么让我们受害者买单?”受害者面对判决,在法庭上气的眼睛通红。
事情发生在海南海口,2019年到2021年,刘某在外面吹自己有“内部渠道”,能拿到购房名额。
117个人信了,把钱交给他,加起来1355万,结果刘某没去买房,全砸在了赌球、买玉石、买奢侈品上。
那段时间,刘某正和梁某住在一起,他拿着骗来的巨款在女友面前充“大款”。后来查账发现,他给梁某转了261万多,还给她买了套房,并告诉她“拿着放心花”。
甚至有一次刘某一次性转给她35万当生活费,梁某自己心里也犯过嘀咕,但没多问,只以为自己的男朋友确实是家底不薄。
但毕竟纸包不住火,刘某的骗术再好也有翻车的那天。
案子爆出来以后,刘某进去了,那套用赃款买的房子被拍卖,钱退给了受害者,但其中两名受害者只拿到了不到十万的赔付。
“我花了那么多钱,最后只赔我这几万块钱,我肯定不认啊。”受害者周某看到赔偿款后直接懵了。
于是,他联合另一个受害者,一起将矛头对准刘某的女友梁某:既然是诈骗来的钱,梁某凭什么不还?
两人以“不当得利”的名义,把梁某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受害者的逻辑很简单:刘某没有正当收入,转给梁某的钱全是骗来的。他们还翻出梁某自己的笔录,她说2020年就觉得刘某“不对劲”。
但是梁某这边也有自己的说法:两人是多年的恋人,这些钱是正常的情侣往来。
刑事判决没认定她犯罪,房子也拍卖退赔过了,不该再让她担责任。
而海南高院最后站在了梁某这边。
法院的理由很明确:想证明“不当得利”,门槛不低。刘某和梁某之间的账早就混在一起了,而且刘某给梁某转账的时间,有的在受害人被骗之前,有的在之后,根本对不上号。
律师也很为难:想通过民事诉讼追回赃款,举证特别难。
受害者不光要证明骗子把钱给了女友,还得证明女友手里的钱,正好就是自己被骗的那一笔。
案子在法律上没毛病,可受害者心里过不去。117个家庭的血汗钱被挥霍光了,骗子在监狱里,转给女友的钱却追不回来。
117个家庭亏了钱,很疼。但法律给了他们一次教训:以后看到天上掉馅饼,先想想掉下来的到底是馅饼还是铁饼。
刘某进去了,梁某保住了房子,而那些被骗的钱,就当是买了一个这辈子都忘不了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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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光明网-2026.8.30
文|momo
编辑|南风意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