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吃相也太难看了!
多年前,一对父母收养了一个女儿,后来又生下了亲生女儿。父母有一处临街的老旧职工房,为了支持养女创业,以极低的居民楼价格租给了她。养女将房子改造成炸鸡披萨店,花了近30万装修,把原本的杂物堆放区改成了顾客用餐区,生意越做越好,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网红店。
后来,父母看到养女的店生意越来越好,又觉得自己的亲女儿正在准备考研,担心她考不上,想给她留条后路,就想把这个店收回来让亲女儿经营。于是,父母提出要涨房租,而且是翻倍涨,养女不同意,双方闹得不可开交。
父母觉得,房子是自己的,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而且当初是低价租给养女的,现在涨房租合情合理。养女则认为,自己当初投入了大量资金装修,现在生意刚有起色,父母就想收回房子,太不近人情。
可问题是,当初双方并没有签订正式的租房协议,只是口头约定。大女儿已经交了一年的租金,而且她在装修上花了不少钱,要是现在搬走,损失可就大了。
更让人意外的是,老两口甚至已经给小女儿准备好了十来万,让她买设备进货,还帮她注册好了相关手续。
现在双方的矛盾越来越大,父母甚至提出,如果养女不搬走,就换锁。养女觉得当初要是没有她的辛苦经营,这个门面也不会这么值钱,因此她放出话来,如果父母敢换锁赶她走,她就把店里的装修全部砸掉。
有人说,老两口太偏心,当初是他们主动低价租给大女儿的,现在看到生意好就想收回,这是过河拆桥。也有人说,大女儿太贪心,毕竟房子是父母的,他们有权决定租给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