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王洛宾 12
第二次入狱
从参军到被捕:
1949年9月,王洛宾在西宁参军,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第一兵团,任政治部宣传部文艺科副科长,为司令员王震的诗词《凯歌进新疆》谱曲,随军进军新疆。此后历任新疆军区政治部文艺科科长、新疆军区歌舞团音乐创作员等职。
1950年初春,留在西宁的妻子黄玉兰来信说家被查抄了——因为王洛宾当过马家军的上校,她成了"反革命家属",家里连一包棉花都被收走了。王洛宾急忙请假回西宁处理,途中得知曾经与他一起组建青海儿童抗战剧团的副团长赵永鉴一解放就被枪毙了,妻子的姐姐因嫁给当地地主也受到很大冲击。恐惧之下,他给新疆军区寄去一封辞职信,带着全家迁回北京。
被捕经过:
1951年10月底(一说6月),王洛宾正在课堂上授课,新疆军区保卫干部突然闯入,将他铐走,押回新疆,罪名是"长期逾假不归"。途中他曾跳车逃跑,想回家探望重病妻子与三个年幼的孩子(最大的六岁,最小的仅数月),但很快被再次抓捕。
判决:
1952年2月,新疆军区军法处以"散布谣言、长期逾假不归"的罪名,判处他劳役两年,同时免去职务、开除军籍。
家破人亡:
这场劫难让王洛宾彻底家破人亡。妻子黄玉兰不堪惊吓与病痛,不久在北京病逝,年仅38岁。王洛宾在狱中得知噩耗,面朝东方大哭,终身愧疚未能陪伴妻子最后一程。三个年幼的孩子被迫寄养,父子分离,聚少离多。
狱中创作:
尽管身陷囹圄,王洛宾依然坚持创作。服役期间,他完成了话剧《丰收》的谱曲,并创作了一批歌曲。
出狱:
1953年(一说1954年8月)刑满释放后,王洛宾被安排在南疆喀什二军文工团任音乐教员、创作员,继续从事音乐工作。
1957年调任新疆军区文工团音乐教员、创作员,参与创作歌剧《战斗的历程》《无人村》等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