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近日,又发生一起内地女子诬告强奸案。据说,该女子是一名28岁的主播,跟男子在网上认识一个多月,俩人相约一同去澳门旅游。
8月24日,俩人在澳门会合见面。随后,女主播应约到男网友的酒店房间、留宿并发生了性行为。事后女主播索要2万筹码被拒,双方爆发争吵、几乎同时报了警。
男子报警称自己被纠缠骚扰;女主播则报警称遭到强奸。
然而,根据聊天记录、酒店监控、法医体检等等,当地警方没有发现女子被性侵迹象。随即,澳门司法警察局以涉嫌诬告罪将女子拘捕,案件已移送检察院。
网友:近两年,澳门发生十几例内地女子诬告被刑罚了吧?据说,澳门诬告罪最高可处三年徒刑,这女主播不上网嘛,可真“刑”啊!
(信息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