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着这几天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的火车票争议,把各路通报扒了个底朝天,一个颠覆常识的硬杠杠终于藏不住了。
翻遍了厚厚的《民法典》,查遍了交通部所有的明文规定,你绝对找不出哪怕一句话写着:“没检票就等于放弃座位”。
手机屏幕上绿色的“已出票”三个字弹出来的那一秒,买卖就板上钉钉了。根本不需要你去进站口的机器上刷那一下身份证,这座位在法律上就已经有了主。
那一句把人堵得哑口无言的“没检票就算作放弃本次席位”,到底是从哪钻出来的?
剥开这层外衣一看,这压根不是什么国家明文颁布的法律条文,纯粹是铁路企业内部自己定下的一套“家规”。
这中间的界限,其实划得很硬。
站台上的绿灯变红,列车车门合拢,轰隆隆地开走。你没赶上,这趟车上的那个位置你确实坐不到了。
但千万别以为你的钱打了水漂。只要时间还没划过当天夜里的十二点整,你依然可以慢条斯理地滑动手机屏幕,把这张没用上的票,免费换成下一趟列车的车票。你的票,从头到尾就没有作废过。
既然票没作废,座位也是花真金白银买的,那我没赶上车,让车上同行的朋友挪过去,舒舒服服地坐我那个空位子,这总行了吧?
绝对不行。
列车员手里那台泛着蓝光的查票机,认的是死理。车票上印着谁的身份证号,这把椅子就只能贴谁的后背。哪怕你是亲爹亲妈替别人掏的钱,只要票面上的名字对不上,旁边的人就是站断了腿,也不能堂而皇之地坐进那个空座里。
国家法律没写“不检票就剥夺座位”,企业内部咬定“没上车就不让占座”,而实名制又死死锁住了空椅子只能留给本人。一边是真金白银买来且没作废的票,一边是别人碰不得的空座,你觉得这事儿,到底该听谁的?
盯着这几天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的火车票争议,把各路通报扒了个底朝天,一个颠覆常识的硬杠杠终于藏不住了。 翻遍了厚厚的《民法典》,查遍了交通部所有的明文规定,你绝对找不出哪怕一句话写着:“没检票就等于放弃座位”。 手机屏幕上绿色的“已出票”三个字弹出来的那一秒,买卖就板上钉钉了。根本不需要你去进站口的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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