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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天取样、岁末收文书:一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企业的执法争议实录 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镇王家岭村,有一家2014年落户的鸡粪资源化利用企业,主营业务是将畜禽粪污加工转化为有机肥料,属于响应国家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号召的涉农环保项目。落地十年间,企业按要求配合监管指导,完成各项整改要求,无环境 ​

暴雨天取样、岁末收文书:一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企业的执法争议实录 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镇王家岭村,有一家2014年落户的鸡粪资源化利用企业,主营业务是将畜禽粪污加工转化为有机肥料,属于响应国家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号召的涉农环保项目。落地十年间,企业按要求配合监管指导,完成各项整改要求,无环境类行政处罚记录。自2023年起,企业与属地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出现变化,目前生产已处于停滞状态,员工遣散,设备闲置。现将企业反馈的关键时间节点梳理如下,供公众及上级职能部门参考研判。2023年,属地工作人员孟雷以“固体堆放物污水超标”为由立案调查。企业在缴纳15万元罚款前,已投入20余万元完成相关整改。罚款缴纳后,该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向企业人员作出“有15万啥都够了”的表述,企业未作进一步回应。2024年9月至10月,该部门相关负责人孙志刚以“小塘坝水处理实验”为名,从企业外接电源,5台5.5KW电机连续运行45天。对方事前表示将结算电费,后续未实际支付,累计费用万余元。2025年6月,对方再次提出接电需求,企业提出先行结清此前电费,实验仅开展3天后中止。2025年7月26日为周六,当地遭遇强降雨天气。该部门派人员进场取样。企业对此提出异议:当日粪堆受雨水冲刷外溢,属于极端天气引发的临时状况,并非主动设置排污口排放;冲刷物流入下游农田,客观上可作为有机肥利用,未发现水体、土壤受损迹象;同区域内存在多家露天堆粪、养殖主体,仅本企业被纳入此次检查范围。此次取样后,相关部门较长时间未出具相关文书,也未提出整改要求。2025年8月至9月,企业自行组织机械完成场地整理,并主动申请复查。该部门大队负责人到场查看后口头反馈“无人机巡查过了,整改情况不错”,但同时表示“整改合格也要罚款”,全程未出具书面验收意见。2026年1月29日,距离农历春节仅20天,企业收到相关部门名义出具的决定书,此时距2025年7月26日取样已过去7个月。该文书未明确载明违法事实的具体认定依据、整改执行标准及验收流程,时值隆冬时节,露天作业客观上难以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普通程序案件原则上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可延长30日,监测鉴定时间不计入期限;而暴雨冲刷若属不可抗力导致的临时外溢、不具有持续状态,延迟半年多才下发责令改正文书,相关程序合规性存在讨论空间。企业法定代表人韩春海将以上问题进行实名反映,恳请相关部门对相关履职线索予以核查,并对企业停产造成的损失依法妥善处理。但一家本应享受政策扶持的有机肥生产企业陷入停产困境,时间线上的多个节点值得被关注:强降雨休日取证、数月程序空窗、岁末下发文书、整改获口头认可却预先定性处罚、实验用电费用长期拖欠。涉企执法如何在合规底线与服务温度之间找到平衡点,或许比单一案件的结论更具普遍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