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一男子下班去大排档吃便饭,菜单上只有菜名没有价格,服务员也不主动报价。男子不好意思挨个问,随便点了几道菜,其中4只螃蟹最贵,还有牛排猪肚牛蛙和两个素菜。结果结账时被收了1009元。男子觉得离谱,餐馆回应说开了20年一直这样,海鲜价格每天浮动按称重算,顾客问价才标。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根据现行法规指出,该经营模式涉嫌未落实明码标价义务,消费者遇到同类情况可以投诉维权。
事情受到关注后,2026年8月28日,经视直播记者核实到涉事门店为温州一大排档。记者没有联系上发帖消费者,随后以普通顾客身份致电门店。
工作人员解释,店里经营约20年,海鲜每天进货行情不同,一些食材还要现场称重,所以一直使用手写菜单。顾客如果主动提出要求,店员可以在点单时写上价格。
这番解释没有让问题消失。记者随后向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工作人员给出的口径很明确,餐饮经营者应当在消费前公示价格,海鲜需要称重,也应标出单价和计费方式。
价格只存在收银系统里,等顾客吃完再显示金额,不属于正常的明码标价。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可以拨打12345反映,由平台转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这次公开报道披露的是监管工作人员对规则的答复,截至报道发布时,并没有公开最终行政处罚决定。
温州过去处理过另一件与海鲜计价直接有关的事。据媒体转述的一起温州案例,2023 年 7 月 12 日,瓯海区市场监管局对南白象街道农贸市场摊位开展检查,发现摊位青蟹捆扎物占比偏高;
现场对 11 只青蟹复称比对两套秤,出现捆扎物重量占比过高情况。媒体报道称 2023 年 8 月 10 日,该经营户因不符合浙江省《青蟹包装规范》、误导消费者被罚款 2000 元。
这个案例和龙港1009元账单争议有一个共同点,海鲜可以按市场行情销售,也可以按重量收费,但消费者需要在付款前知道计价依据。
每500克多少钱,称重时包含哪些部分,有没有加工费,都应当讲清楚。价格变化本身并不妨碍标价,现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明确要求,商品或服务价格发生变化时,经营者应及时调整标价。
外地也有几乎同类型的执法记录。2025年10月,江苏昆山市市场监管局检查一家烧烤店,发现菜品、酒水和饮料均未标明价格。
昆山市市场监管局认定该店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26年4月9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价格违法典型案例时,将这起案件列入其中,并提醒经营者,公开价格是消费者知情和公平交易的基础。
至于龙港这笔1009元消费能不能进一步认定为价格欺诈,不能只凭账单金额下结论。现行规定把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交易列入价格欺诈范围,同时也要求执法时考虑经营者是否存在主观故意。
也就是说,未明码标价与价格欺诈需要分别判断,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还要看点单过程、称重记录、结算明细和双方沟通等证据。
回到这顿饭,真正需要弄清的不是螃蟹究竟该卖多少,而是价格应当在什么时候让消费者知道。龙港事件仍有后续调查空间,但温州瓯海和昆山已经处理完的案例,都给出了相同方向,餐饮和海鲜经营可以随行就市,价格信息不能等到结账时才出现。
信息来源:湖北经视直播,《点菜看不到价格,吃完算账才知花了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