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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一名女生在下雨天去瑞幸买咖啡,刚走出门口就突然滑倒,后脑勺被磕伤,最后

广州天河,一名女生在下雨天去瑞幸买咖啡,刚走出门口就突然滑倒,后脑勺被磕伤,最后缝了3针,可比受伤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事发后门店的处理态度。女生事后表示,自己清楚听见店长叮嘱员工:无论如何,都不能承认这是门店的责任。
 
事情发生在8月27日上午,当时广州正在下雨,余女士从富力盈丰大厦内一家瑞幸咖啡离开,在门外台阶积水处摔倒,后脑勺着地出血,她称最先赶来帮助自己的其实是路人和附近商户,大约10分钟后才有店员出来,之后120将她送往医院,医疗费用大约800元。
 
余女士还称,店员联系当天休息的店长时电话开着外放,她听到店长提醒员工不要承认属于门店责任,瑞幸方面随后则表示事发台阶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因此责任还需要进一步划分,目前品牌已经通过保险拟承担当天初诊费用,同时对涉事门店员工进行了内部培训整改。
 
在我看来,这件事真正让人不舒服的地方,首先还不是最后到底赔800元还是更多,而是一个消费者后脑勺已经流血的时候,现场工作人员最先应该想到什么,如果第一反应只是赶紧划清责任,而不是查看伤势、协助联系120、保存监控和帮助就医,再合理的责任争议也容易把事情处理得越来越僵。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有人摔在商家门口,商家就必须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因为法律判断从来没有这么简单,《民法典》第1198条明确规定,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词,就是合理限度,法院公开案例对安全保障义务的解释包括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采取合理警示措施以及事故发生后的及时救助,同时也明确指出这并不是经营者的无过错责任,如果经营者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也不能因为有人受伤就当然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瑞幸提出台阶属于物业管理区域,这个因素当然很重要,但我认为它并不能单独回答所有问题,真正需要调查的是台阶究竟由谁实际管理、积水是怎么形成的、事发前有没有摆放防滑警示牌、门店是否知道这里存在风险、物业是否及时处理,以及消费者自身是否尽到了雨天行走应有的注意义务。
 
类似案件其实已经有司法实践可以参考,广东江门曾发生老人经过早餐店门前因湿滑摔伤的案件,法院查明店家没有及时处理经营范围门前的地面积水,最终认定经营者承担70%的责任,同时老人因为自身也没有充分注意路况承担30%,说明责任划分看的始终是具体过错。
 
另一起公开案例中,物业清洗地下停车场造成地面湿滑,却没有及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最终法院认定物业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同时考虑到当事人在湿滑区域行驶时也没有充分减速,双方各自承担50%的责任,这再次说明公共区域并不等于出了事故就没人负责。
 
在我看来,这才是广州这起事件最应该厘清的地方,如果台阶确实完全由物业负责维护,那么物业自然应当说明雨天有没有采取排水、防滑和警示措施,但如果这个台阶又是顾客每天进出门店的必经区域,门店发现积水之后有没有提醒消费者,同样值得调查,而不是一句不归我管就结束了。
 
更何况安全保障义务不仅发生在摔倒之前,法院公开的司法解释案例已经提到,经营者除了要提前防范明显风险,在危险发生之后还应当采取有效控制和及时救助措施,因此余女士所反映的门店是否及时查看伤情、帮助就医等细节,我认为同样应该成为判断门店现场处置是否妥当的一部分。
 
当然,消费者自己同样有注意义务,下雨天地面湿滑属于成年人能够感知到的常见风险,如果明知台阶有积水仍然快速行走,或者存在其他自身疏忽,最终责任也可能相应减轻,这也是为什么类似摔伤纠纷不能只凭一段视频或者一方说法,就直接宣布谁承担100%的责任。
 
但我始终认为,责任可以慢慢划,救人不能等责任划完再开始,一个成熟的连锁门店遇到顾客受伤,完全可以一边第一时间救助、陪同就医、保存证据,一边再让保险、物业和法务依法确认责任,这两件事并不矛盾,反而越是处理专业,后面的纠纷往往越容易解决。
 
目前瑞幸已经表示将初诊费用上报保险,并对涉事员工进行培训整改,物业也表示会继续与门店沟通,因此最后谁承担多少费用仍需要根据证据和实际管理责任判断,我认为这件事最终最值得留下的提醒只有一个,门口是不是自己的地方可以依法厘清,但看到消费者受伤之后该不该及时帮一把,其实没那么难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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