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眼了!不领证也可以分“老公”财产了?
时代的“进步”,多少还是有点超出一般人的想象了。
按一般人的理解,至少得领了结婚证,小两口才算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吧?但现实告诉我们,不一定啊。
最近某地有个事,和那个订婚强奸案离得挺近一个地方,男女双方办了婚礼但没领结婚证,仅仅41天后男子车祸离世,留下了400多万财产,女子要求男方家里给她“补偿”200多万。
我看这个新闻,首先某些媒体用词就有问题。什么叫没有领证的所谓“婆家”应该“补偿”女方?婆家是欠女方什么了,要用到“补偿”这个说法,这一点自始至终没有理解。
开始看400多万,以为是找了个富裕家庭,仔细看后发现并不是。这400多万,是包括了个人意外保险理赔款、交通肇事方赔偿款、工亡赔偿款,以及证券账户盈余、购房首付款等等,这其中估计因交通意外得到的赔偿款占了大头。
所以,这是个普通家庭,毕竟是从三四线城市出来。
女方和准婆家的争议主要有三点:
第一,准婆家认为虽然办了婚礼,但没领证,不是法律上的夫妻,所以女方应该退回彩礼、三金等男方赠与女方的钱,共计49.7万多。
第二,女方要求准婆家给予自己所谓“补偿”200余万,也就是男方各种乱七八糟的资产全算上的一半。
第三,男子去世后,因为没领证,所以法律上的财产继承人是男方的母亲(其父亲已去世)。然而,女方在未告知准婆婆的情况下,从男方银行卡取现75685元。
男方母亲要求女方返还这笔钱。
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
第一点,男方母亲的请求没有得到支持,彩礼三金等49.7万女方不用返还。
第二点,女方要求所谓“补偿”得到了部分支持,虽然不是200多万,但得到了40万。
第三点,男方母亲的请求得到了支持,女方返还75685元。
综合来看,虽然没领证,但女方不仅拿了49.7万多的彩礼三金等,还得到了所谓“补偿”40万,总计得到了近90万。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呢?
解释如下。
关于彩礼等,因为虽然没有领证,但是49.7万是男方自愿赠与,男方母亲要求返还,是没有依据的。
关于所谓“补偿”,虽然双方没有结婚证,但不能忽视女方的付出与贡献,否则就不符合道德认知与情感常理,也有违公平和公序良俗。
这......就有点太牛鼻了。
以前以为领证了会平分家产,现在发现,即使不领证也可以分,虽然没有分一半那么多。这进步的,是不是特喵的有点太快了啊!快到吃瓜群众跟不上节奏了。
结婚率、生育率,还是有点太高了,还得降。
公众号:鲲鹏时评。未领证丧夫女子向婆家索赔200多万败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