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转账261万,
女友不用还,
受害者却输了官司?
海口女子梁某和男友刘某恋爱四年,收到对方转账261万。
后来刘某因诈骗117人上千万元被判刑,受害者们找到梁某,想要回这笔钱。
结果一审、二审法院都判梁某不用还。
受害者不服,申请再审,海南省高院也驳回了。
法院说,恋爱期间转账属于正常往来,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是赃款。
这案子听着挺让人憋屈的。
受害者被骗得倾家荡产,钱却到了女友手里,法律为啥不帮他们要回来?
关键在举证。
受害者必须证明梁某收到的261万直接来自他们被骗的钱。
但刘某的诈骗款和他自己的钱早就混在一起,没法一笔一笔对上。
而且梁某和刘某之间有来有往,梁某也转过63万给刘某,加上共同生活开销,法院认定这不是不当得利。
法律讲究证据,不能光靠猜测。
受害者虽然惨,但法院得按规矩判。
这也提醒我们,恋爱时收大额转账,最好搞清楚钱是哪来的,不然容易惹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