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上,女人趴在小桌上休息,胸部正好垂下来,丰满有型,这一幕被旁边的男人尽收眼底,顿时心痒难耐。心生歪念,经过长时间窥视之后,伸手对女子实施猥亵。被惊醒的女子立刻呼救,男子口头连连认错,最终被处以5天行政拘留。
让人无奈的是,评论区出现部分声音,不去批判实施侵害的男子,反而把问题往受害者的穿着、休息姿势上面引导。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个人的穿衣选择、休息姿态都属于自身权利,不能成为他人实施冒犯的借口,身体的边界理应被所有人尊重。
不少网友拿早年流氓罪作对比,感慨处罚力度偏轻。不同时期法律条文会根据社会现实调整,本次的拘留处罚,是依照现行法律作出的处理。但有一条底线不会改变,内心有想法是一回事,动手触碰他人身体,就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一句轻飘飘的“我错了”,不能抹去已经造成的冒犯伤害。成年人最基本的自律,就是管好自身的欲望,约束自己的行为。公共出行环境里,每一个普通人的人身权益,都该得到保护。
遇到这类骚扰,隐忍退让只会纵容对方,及时呼喊求助、留存证据,才是保护自己的有效方式。我们应当摒弃受害者有罪的论调,是非对错要回归行为本身,犯错的人就要承担对应的法律后果。
那如果在公共交通工具碰到类似骚扰,你觉得第一时间该如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