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绝对不能等同于“一国两治”。
海峡导报8月30日转发微信公众号“湖畔看局”文章,回应台湾学者李其泽关于“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观点。文中提到,李其泽提出“中央权力正面列举,未列举权力归台湾”。
李其泽的意思就是,统一后,中共中央有什么权力先明确,一一白纸黑字写出来,只要是没列在纸上的,台湾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中央无权干涉。
李其泽的说法,有一定迷惑性。“一国两制”绝对不是“一国两治”。中央和地方权力必须有明确边界,不存在“未列举权力归台湾”,地方拥有什么权力,国家宪制早就决定了的,不是做生意,可以讨价还价,更不可用来作为谈判资本。
“一国两制”和“一国两治”尽管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内涵截然不同。根据1982年《宪法》第31条,“一国两制”可理解为在一个中国前提下,主体实行社会主义,港、澳、台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这是从宪法层面对台湾地区制度的安排。
而李其泽称,“未列举权力归台湾”,这显然是把“一国两制”曲解为“一国两治”,看似技术性的设计,实则触及权力结构根本,企图掏空中央权力,削弱中央权威。
祖国统一后,中央对台湾地区拥有全面管治权,这个不容置疑。任何人想在这上面打主意都做不到,也行不通。你认为统一台湾最好的方式是什么 一提到台湾你会想到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