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不长篇大论了,回头找时间单独写文章论述,这里先说基本思想要点——
一、正是由于有关部门管理缺位,才让民间“拔钉博主”有了冒头出来的可能性,反映了有关部门社会治理的短板和盲区。这一点,不接受反驳;
二、这些博主的冒头、乃至爆火,客观上会对有关部门和城市有所打脸和蒙羞,有关部门进行制止,其中必有找补脸面之虑,这一点也实属合理推测,不容反驳;
三、这些民间拔钉行为,客观上的确能起到降低风险,惠及城市与市民百姓的作用,这一点必须客观、公正承认。但是,由此带来新的安全隐患,以及助长以此博取眼球、博取流量,致使新的问题同样缺乏监管的情况进一步产生,也是不争的事实,同样不容反驳;
四、对此基本的治理思路——1,有关部门客观承认治理的盲区与短板,找补面子是小,及时补缺是大,城管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地钉安全隐患问题提升认识高度,成立有关部门或赋予有关部门职能,在网格管理中予以及时发现和处理,还人民以安全、放心。2,对确为热心公益的民间拔钉人予以收编,统一管理,提供专业设备,进行专业培训,弥补有关部门相关管理人员不足或公益心不强的短板,使其合法化、专业化,可以进行一定的资金支持。3,发动民间力量提供线索,包括城市12345都可以利用起来,让大家共管共治。4,对于可以确认的博眼球、博流量的拔钉人,予以批评教育,制止过度流量,让问题回归理性。5,谁施工,谁负责,日后再在城市公共区域新增有安全隐患的地钉,对有关施工单位予以重罚!
上述初步想法,为一早边走路边写的,未曾查阅资料来强化观点,也没条件深入思考方方面面的利弊来予以完美化,大家姑且一看。欢迎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