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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人觉得讽刺的,不是孙宇晨写了6000字,而是事情闹到全网皆知以后,他又说:“

最让人觉得讽刺的,不是孙宇晨写了6000字,而是事情闹到全网皆知以后,他又说:“惊扰了景女士,那不是我的本意。”可问题恰恰就在这里:一个人的隐私一旦被扔进互联网,就像挤出去的牙膏,哪里还有真正收回来的可能?

8月29日,孙宇晨再次回应这场风波,说这只是一桩普通的民事财产纠纷,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自己尊重法院,也尊重对方的权利,还表示希望景甜以后的人生“与这些字无关”。

这话单独看,其实挺体面的。

可把时间往前拨两天,味道立刻就不一样了。

8月27日,孙宇晨的代理律师公开确认,他因财产争议起诉景甜及其父母,涉案标的三千余万元,案件已经立案,还申请了财产保全。

注意啊,目前景甜一方已经提出管辖权异议,案件甚至还没有进入实体审理阶段,更没有最终判决。

也就是说,到底是什么性质的钱,应不应该退,双方各自有哪些证据,这些本来都应该由法院判断,而不是网友投票决定。法学人士也明确提醒,现在能够确认的只是“存在诉讼”,至于网上流传的那些实体争议,在法庭质证以前,都不能直接当成已经查明的事实。

可就在律师强调“尊重司法程序”的同时,孙宇晨自己发出了一篇《我的女友景甜》。

真正让很多人不舒服的,也正是这里。

文章不是简单说一句“我们谈过恋爱,现在有经济纠纷”,而是把恋爱经历、金钱往来、生育安排等大量私人内容摆到了公开平台上。

更耐人寻味的是,文章最后又写着“本文纯属虚构”。

你说它是小说吧,人物直接指向现实中的景甜;你说它是在陈述事实吧,作者自己又留下“纯属虚构”这道保险。

后来孙宇晨接受采访时进一步解释,说文章绝大多数符合自己的真实表达,但又无法保证所有内容都是百分之百,所以才标注虚构。

这操作为什么让人觉得别扭?

因为无论内容到底真还是假,对另一个当事人来说都很难受。

是真的,那为什么要把两个人关起门来的私事讲给几千万陌生人听?

如果有虚构,那问题可能反而更麻烦:既然现实中存在明确对应的人物,虚构部分又可能怎样影响别人对她的评价?

《民法典》其实把边界说得很清楚,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受到保护,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者本人明确同意,否则不能随意公开、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至于孙宇晨这篇文章是否构成具体侵权,当然需要根据内容、证据和司法认定判断,不能靠网友直接定罪。

但法律之外,还有一个更简单的人情问题。

谈恋爱的时候,两个人愿意告诉彼此多少秘密,本质上建立在信任上。

可一旦分手,曾经知道得越多,就越不意味着你拥有越大的“爆料权”。

恰恰相反,成年人真正的体面,可能就是关系结束以后,知道什么应该留在过去。

景甜这边的处理方式就形成了非常明显的反差。

她的工作室公开表态,一切遵从法律程序,交由法院处理;景甜本人随后也表示,相信法律,时间会证明一切。至于孙宇晨长文里那些具体指控,目前双方明显存在争议,更应该等司法程序,而不是先让舆论判输赢。

更有意思的是,孙宇晨并不是一个不懂互联网传播的人。

2019年,他花457万美元拍下巴菲特慈善午餐,制造巨大话题;2024年,他又花620万美元买下那件著名的“胶带香蕉”,然后当众把香蕉吃掉。一次又一次,他都证明自己非常懂得什么事情能够迅速吸引全世界的注意力。

当然,这并不能证明这次感情长文一定就是一次精心设计的营销。

但正因为他如此熟悉流量规律,人们才更难接受一句轻飘飘的“惊扰并非本意”。

一个普通人可能不知道6000字实名感情长文会产生多大影响。

孙宇晨会不知道吗?

所以我觉得,这件事最值得讨论的根本不是三千万最终归谁,那是法院的事。

真正让人后背发凉的是另外一件事:

如果一个人在亲密关系结束以后,可以把曾经获得的信任、知道的秘密、共同经历的私人生活全部变成公开表达的素材,那么以后谁还敢毫无保留地相信自己的伴侣?

有人因此把孙宇晨称作“精致利己主义者”,这个评价是不是准确,可以各有判断。

但有句话我挺认同:

赢一场官司,需要的是证据;结束一段感情,需要的却是分寸。

钱的账可以慢慢算。

可有些话一旦说给全世界听,就真的再也收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