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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叫苏珊.汤丽的清末英国驻华公使夫人在回忆录里说:“中国的罪犯如果已经必死无疑

一位叫苏珊.汤丽的清末英国驻华公使夫人在回忆录里说:“中国的罪犯如果已经必死无疑,往往希望自己能被判处绞刑,因为中国的传统文化讲究人死后要留全尸。这种文化对西方人来说,可能是无法想象的。我听说当年有4位参加变法的人,他们受刑时,亲友就在刑场外拿着针线等着。人头落地的第一时间,这些人就冲进……刑场,用针线重新把受刑者的脑袋给他缝在身体上。负责监督死刑执行的官员和士兵并不阻止他们的行为,因为这样的做法在中国文化中是无可厚非的”。
首先,这位公使夫人说错了一点儿,是六位参加变法的君子被杀,人称“戊戌六君子”。而且,据说清廷为了让他们感到痛苦用的是钝刀,六君子的脖子上挨了几十刀才死。当然,这只是据说。如果是真的挨了几十刀的人的脖子能和身体缝合好嘛?这位公使夫人还说到她当时在上海租界看到审案的场景
审案的过程中,不断有犯人被揪着辫子带着进来,还有一次是5个人被绑在一起,同时押进来。某些犯人特别讨厌衙役揪他们的辫子,就会在他们自己的头发里悄悄插上几根鱼刺,扎这些衙役几下。当时民间流传说法:戊戌六君子行刑,使用大将军钝刀,谭嗣同被数十刀才身首分离。
该说法最早出自胡七(胡致廷)的《谭嗣同就义目击记》,属于事后回忆类笔记,并不是清朝刑部官方档案、当时的邸报、审讯记录,属于二手传闻,没有第一手官方文书佐证。
梁启超、康有为同时代的公开文字,都没有记载钝刀砍几十刀这件事。
​清代菜市口行刑,“大将军刀”是处置重犯、大员的刑刀,刀身厚重,刀刃并不锋利,和处决普通百姓的快鬼头刀有区别。但清代制度上,斩首的目标依旧是砍下头颅,不是故意反复锯割折磨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