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男子在工地被砸身亡,168万赔偿款全部打入儿子账户。84岁母亲要求分钱被拒后起诉。襄阳中院终审认定:死亡赔偿金是对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补偿,不是遗产!老人未与逝者长期同住,且另有子女赡养,最终仅分得30.6万。谁知双方均不服,再次闹上了法院。
2025年10月,湖北襄阳男子余某某在工地作业时不幸被砸身亡。用工方赔付共计168万元工亡赔偿款,这笔钱全部打入死者儿子的账户代为保管。84岁的老母亲痛失儿子,要求分得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钱,却遭到儿媳拒绝。协商无果之后,老人一纸诉状,将孙子和儿媳告上法庭。
很多普通人会下意识认为,人走之后留下的赔偿,就属于遗产,父母、配偶、子女应当平分。可襄阳中院在审理中明确释法,死亡赔偿金并不是遗产。这笔钱,是对死者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补偿,是人离世之后才产生的钱款,不属于死者生前遗留财产,不能直接按照继承规则等额均分。
法院分割赔偿,要综合考量多方现实条件:亲属和死者生前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状况,还有赡养抚养现实情况。经法庭查实,这位84岁母亲并没有和逝者长期一起生活,老人还有另外三名子女,本身有其他赡养来源。而死者生前,一直和妻子、儿子共同生活,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依靠他打工挣钱养家。
法院把168万赔偿拆开核算,先扣除丧葬实际开销,再分出专属于老人的供养亲属抚恤金14.4万元,加上酌情划分的工亡补助金16.2万余元,合计判决老人分得30.6万余元,其余钱款留给共同生活的妻儿一家。
一审判决下来之后,这个结果两边都不能接受。84岁的母亲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老人觉得自己年老丧子,晚年无依无靠,血缘上作为母亲理应拿到更多份额,是否在一起生活,不该成为压低分配数额的理由。
另一边儿媳和孙子同样不服,也向上级法院上诉。他们认为分给老人的数额偏高,还提交材料,说明家中儿媳身患抑郁,孙媳妇即将生育,家庭负担沉重,希望把老人分得的比例压到百分之十以下,抚恤金应当按月发放,不应当一次性兑付。
襄阳中院二审完整核查全部证据,认为一审对于款项拆分、份额酌定都符合法律规定,最终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可终审落槌,矛盾依旧没有平息,双方都依旧对结果不认可,后续还准备继续走申诉途径。
这起案件在网上引发巨大争议,网友分成截然不同的两派。一部分网友心疼白发人送黑发人,不管老人有没有其他子女,逝者也有赡养母亲的义务,一条人命换来的赔偿,母亲理应拿到更多。
也有不少网友站在法院裁判逻辑这边。死亡赔偿金补偿的是逝者离世之后,哪些人的生活收入受到最大冲击。死者生前主要支撑的是小家庭,妻儿对他经济依赖更强,分配向共同生活家属倾斜,是司法实践的常规做法。抚恤金已经单独给到老人,并不是完全忽略老人权益。
很多老百姓容易混淆死亡赔偿金和遗产。遗产是死者活着的时候攒下的财产,可以子女父母平分;死亡赔偿金是赔给活着的近亲属,看重的是谁对死者经济依靠更深,不是简单按人头一刀切。
但情理和法律,在这里出现了拉扯。法理讲依赖程度,情理讲血缘孝道。一边是年逾八旬失去儿子的老母亲,一边是失去丈夫父亲,还要继续过日子的妻儿。一场悲剧之后,亲人没有抱团取暖,反而对簿公堂互相博弈,让人唏嘘。
说到底,一场意外夺走家里顶梁柱,伤痛落在每一位亲人身上。法律只能给出相对公平的数字,却抚平不了亲情撕裂的裂痕。赔偿金终究是冰冷的数字,逝去的亲情,再也没有办法用钱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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