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草沦为死刑犯:这“英雄”我不当
穿上警服是守护神,举起步枪却成了刽子手,这巨大的反差,真让人唏嘘不已。
还记得2013年那个震惊全国的画面吗?深圳法院的过道里,法警押着一个年轻警察经过,他猛地掀起囚衣,露出的不是伤痕,而是用粗黑笔描得触目惊心的“冤”、“悲”二字。这个人叫李才坤,一个本该前途无量的警校高材生,最后却把自己送上了被告席。
时间倒回2012年7月1日凌晨。深圳龙岗龙新派出所里,一个叫班统陆的小酒鬼因为喝多了报假警。这哥们儿浑身纹身,态度嚣张,到了派出所还很不配合。换做普通民警,可能批评教育一顿就放了,但李才坤不这么想。他看着班统陆,脑子里竟蹦出一个可怕的念头:这小子看着就像个社会祸害,不如我帮社会“除个害”,顺便立个功,铺铺晋升之路?
说干就干,这心思简直歪到了姥姥家。李才坤找个办假证的当中间人,用一枚金戒指做诱饵,把班统陆骗到了偏僻路段。班统陆还以为是去办事呢,结果迎面而来的是黑洞洞的枪口。李才坤近距离扣动扳机,子弹直接贯穿了班统陆的头部。为了把戏演真,他又把金戒指和匕首塞进死者手里,伪造了一个“持刀抢劫被击毙”的现场。这一套“行云流水”的操作,把自己当成了电影里的孤胆英雄。
可惜,假的真不了。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而且这回来的特别快。仅仅一天后,李才坤就被抓获,那点自以为聪明的小算盘瞬间碎了一地。
到了2013年的一审法庭上,李才坤还在那儿演戏。他一会儿仰天大笑,一会儿趴在栏杆上装死,甚至振振有词地说班统陆是“祸害”,还抛出一句让所有人脊背发凉的理论:“如果法律制裁不了,就先抓回派出所,再搜集证据。”他还美其名曰这是“基层民警常用手段”。听听,这是人话吗?警察是执法者,不是法官,更不是手里握着生杀大权的阎王爷!
法律给了他最响亮的耳光。法院认定他犯故意杀人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虽然最后因为赔偿了家属取得了谅解,判了死缓,但他的下半生注定要在铁窗后忏悔了。
那句写在背心上的“冤”,其实是对法律最大的讽刺。明明是为了个人私欲去剥夺他人生命,却还要披着“正义”的外衣喊冤。李才坤的案子告诉我们一个朴素的道理:法律的红线,谁碰谁死,不管你穿不穿警服。把权力当成私器的人,最终只会被权力这把火烧得体无完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