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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海宝山一个普法短视频“狗界相亲纠纷”,引起了网民的热议。 一位阿姨打 1

近期上海宝山一个普法短视频“狗界相亲纠纷”,引起了网民的热议。

一位阿姨打 110报警,称自家小母狗在主人不知情时被隔壁的公狗“欺负”了,现在意外怀孕、生了一窝小狗崽。

阿姨平时对狗十分疼爱,把它当做家人看待,于是便找到对方公狗主人提出赔偿要求,对方必须支付自己狗狗的怀孕营养费、生产抚养费以及狗宝宝的抚养费,而且还得“来看看孩子”,提供情绪价值。

对方男主人十分气愤,觉得狗狗交配是自愿的,又不是强迫的,他的公狗不存在过错,他不可能答应女主人的要求。

而且男主人还回了一句令阿姨十分气愤的话:“这又不是我外孙,我干嘛要养这小狗”。

于是阿姨还追加投诉:自己的母狗品种优秀,对方狗品种根本配不上自家狗,在原来的基础上要求增加赔偿金额。

民警遂到场进行调解,对他们说,既然你们都把狗当“年轻人”,也得听听它们的意见,那就让两只狗自己待一块儿,看它们愿不愿意。

结果两狗在一起追逐嬉戏打闹,十分的高兴,玩得挺欢。民警趁机说,看来它俩是自由恋爱,你情我愿,不存在强迫,双方家长也因民警的话被逗笑了。

民警趁热打铁调解,双方遂达成共同抚养、生养期间费用由两家分担的口头和解,公狗家长表示愿意承担一部分,纠纷当场消解,没有行政立案。

从法律上来说,狗在法律上是“物”不是人,所谓“抚养费、营养费”没有明文依据。

但如果公狗主人没有牵绳导致母狗怀孕,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造成母狗怀孕期间的一些治疗费用,母狗主人可以按《民法典》饲养动物损害或财产损害方面索赔。但单纯“生下健康崽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基本不支持。

这类警情警方一般只做调解,不按刑事案件处理,所以视频里民警走的是“幽默劝和”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