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真是高明!店里少了一大瓶饮料,老板翻来覆去查看监控才看明白,原来是一位大妈挑商品的时候,靠着如同魔术一般的小动作,悄悄把这瓶饮料给顺走了。
一次普通的库存核对,让一家商店发现货架上的商品少了1瓶,工作人员起初并没有马上想到人为拿走,毕竟零售门店里货物放错位置、理货遗漏等情况并不少见。
于是店内先从货架、仓储区域寻找,希望只是记录与实际摆放存在出入,结果找了一圈,缺失的商品仍然没有出现。
既然商品找不到,经营者便开始查看店内监控,公开视频显示,一名女子此前曾长时间停留在相关货架附近,她从外表看与普通购物者没有明显区别。
也有查看和挑选商品等动作,真正引起店主注意的,是她在货架旁移动身体之后,一件商品被身体和衣物遮住,正常速度播放时这一过程很容易被忽略。
为了弄清究竟发生了什么,店主反复查看并降低视频播放速度,从相关画面看,女子借助身体位置遮挡店员及摄像头视线,随后将商品藏入衣物附近,整个过程持续时间很短。
在完成上述动作以后,她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继续在店内活动,并购买了其他价格较低的商品后正常结账离店,也正是这种与普通购物行为交织在一起的情况,让现场人员没有第一时间察觉异常。
视频被发布到网络后,不少零售经营者谈到自己遇到过的商品损耗问题,不过网络讨论归讨论,个案事实仍需以完整监控和警方调查为依据。
目前公开视频能够反映部分过程,却不足以让外界准确判断涉事商品实际价值、当事人是否存在其他类似行为以及最终如何处理,因此不宜仅凭一段剪辑视频继续补充未经证实的情节。
经营者随后选择报警,并保存相关监控资料,这其实也是处理此类问题比较稳妥的路径,与其自行追赶、搜身甚至发生肢体冲突。
不如尽可能固定原始录像、商品库存记录、交易记录以及损失情况,再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在我看来,这样做既能够保护商家权益,也避免一场财物纠纷因为现场冲突变成更加复杂的人身纠纷。
法律层面也有一个容易被说错的地方,并不是“只要拿了东西,不论多少钱都构成盗窃罪”,盗窃行为与构成盗窃罪需要区分,我国《刑法》第264条对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以及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形作出了规定,没有达到刑事追诉条件的盗窃行为。
也可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最终性质需要结合金额、次数和具体行为判断。
对实体门店而言,这件事更实际的价值在于防损管理,小型商店通常面积有限、人手也不充足,摄像头即使覆盖货架,也可能因为顾客身体、陈列架或者其他商品形成短暂遮挡。
所以监控并不等于绝对没有盲区,比较可靠的做法仍是合理安排摄像头位置、定期核对高损耗商品,并及时处理库存数据中的异常变化,而不是等损失长期累积后再统一查找。
但我并不赞成因为个别案件,就把“挑选很久却只买便宜商品”等普通消费习惯当成可疑标签,一个顾客买多少、比较多久都是个人选择,门店防损应当建立在客观行为与证据上。
而不是根据年龄、穿着或者消费金额猜测谁可能偷东西,真正值得关注的是怎样用更完善的经营流程减少漏洞,同时又不让正常消费者承受被无端怀疑的不适。
说到底,开放式货架和自助购物依靠的是基本交易规则,商品可以拿起来比较,也可以最终决定不买,但只要决定带离商店,就应依法完成付款。
经营者发现异常后同样应该回到证据和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监控慢放可以还原发生过的细节,而当事人最终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则应该由公安、司法机关根据完整事实作出判断。
信源:
新黄河——大妈施展 “鬼手” 盗窃,老板回看多遍监控才看清作案手法——2026年8月27日
大风新闻——店铺盘点少一瓶牛奶,大妈隐蔽盗窃监控走红——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