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善人善行得到激励
惩恶扬善敢为善行撑腰,是国家的希望
湖南祁东店主帮扶晕倒老人反被索赔10万,最终“无责却付1.9万人道补偿”,经舆论与法治倒逼,家属已退款致歉。人民日报锐评一针见血:调解不是“和稀泥”的遮羞布,法治必须为善行兜底。这起个案之所以被亿万人盯紧,正因为它戳中了社会最敏感的神经——好人能不能放心做好事。
《民法典》第184条早已写明:自愿紧急救助致损,救助人不担责。店主无消费关系、无安全隐患、无因果过错,主动搀扶拨120,已是超越法律义务的善举。
当“无责”被基层调解异化为“各退一步拿钱消灾”,实质是把“按闹分配”的算盘打在善意头上。若总是善人贴钱买平安,明天街头老人再倒下,谁还敢伸手?
可贵的是,事件没停在寒心:公安查明排除刑责、司法确认无错、家属退钱签见证书、店主捐出善款续行善。
更可贵的是人民日报敢点破“调解万能”的软肋——敢于处理,是先明是非再谈息事;善于处理,是把舆论监督变公开评理的法治增量。国家希望不在宏大口号,而在每一次“扶人者不被咬、讹人者知收敛”的具体闭环里。
德恶扬善,不是道德说教,而是司法判善意免责、调解拒变相担责、闹事受刚性约束、善行被公开激励。当法治敢对假丑恶亮剑、对真善美加冕,社会信任底色才不会褪。这,才是一个国家向上最硬的底气。海笛老三届千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