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岁啊,正是家里顶梁柱的年纪,结果在大哥在一个车间干活,热射病直接晕倒,到现在还躺ICU没醒。最寒心的是啥?人命躺着,关系先开始“踢皮球”:厂牌、钉钉、工服都是一个公司,可一出事,公司说“这人是外包人力公司雇的,归它担责”;人力那边又一副“别都往我身上扣”的样。家属现在想做职业病诊断、走工伤认定,第一步就卡死——先得证明“你哥是谁的工人”。
说白了咱打工人一看就懂:活儿在那个厂里干,考勤那个系统里挂,活儿也是车间头头直接派,可合同一层套一层,真出事了,钱没着落,人也认不回来。更讽刺的是,大哥自己那份养老还是家里老娘按灵活就业年年替缴的,跟眼前这家那家又对不上。现在垫的那点钱,一边说“人道”、一边说“员工凑的”,ICU一天烧多少,普通人家扛几天?
真不是站着说话,现在好多厂子、园区、外包岗都这套路:A公司发牌,B公司签合同,C公司代发点钱,真较真就全成“我不是他东家”。可法律规定不是光看纸面,实际谁管你、谁让你进厂、谁给你排活,这些全算数。给兄弟们提个醒:入职别光听HR嘴说,劳动合同逐字看抬头;工资流水、厂牌、工服、钉钉组织、排班群、派活记录,平时别嫌烦,全截图留着;啥“自愿放弃社保”“跟某分公司补个说明”别随便签。真哪天糊涂了,先把实际干活那家、签合同那家、发卡那家一块列进仲裁去说,打12333也不是丢人,东家认不认,得拿证据链说话。
咱们打工人图啥?不就图流汗挣钱、出事有人认吗。别等人在重症里躺着,亲戚再去挨个公司问“这算你们的人不”——那会儿,晚了也最寒心。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