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甜这次摊上大事了!连爸妈都被一起告了!
孙宇晨真的把景甜一家告了,三千万,连她爸妈都没放过。我看完第一反应不是谁对谁错,而是这钱到底是什么性质——今天张起淮律师说漏了嘴,这叫"彩礼"。彩礼,各位,这俩字一出来,整件事就变味了。
我琢磨着,凡是用"彩礼"往回要钱的,通常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骗婚没成,另一种是钱给了、婚没结成。可景甜缺这三千多万吗?她一部戏的片酬都不止这个数。孙宇晨缺吗?玩加密货币的人,一天波动都不止这个数。所以这事儿压根不是钱的问题,是谁先撕破脸的问题。
你说孙宇晨写那篇长文《我的女友景甜》,里面什么细节都往外抖,真的假的混一块儿往网上扔。这哪是讨债,这是拿舆论当刀使。景甜工作室回了一句"以艺人声誉为要挟的碰瓷",话不多,但牙关咬得很紧。一个要钱,一个要脸,谁先急谁就输了。
最绝的是财产保全这个操作。懂的人都知道,诉前保全意味着怕对方转移财产。孙宇晨连景甜爸妈都列成被告,说明这钱不是转给景甜一个人的,是一家人一起收的。法律上叫"共同被告",人情上就是"不给你们全家都告了,这钱我就要不回来"。
案子还没审,景甜那边提了管辖权异议,说白了就是不想在北京打。法庭还没进,公关战先打完了。等法院真开庭那天,恐怕比任何瓜都好看。你说,这钱到底是感情债,还是生意赔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