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老人事件不能止于退款接下来要做三件事
湖南扶老人事件,最新的消息是,老人家属已退还之前索赔的1.9万元,退款备注为“退还人道主义补偿款”。但我觉得,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因为从头到尾,老百姓在乎的,不是这1.9万元,而是“扶老人”这件事,到底对不对?如果对,那为什么之前要赔1.9万元,为什么派出所的调解,也奔着“赔钱”方向走?如果不对,那不对在哪里?以后再有这种事情,老百姓应该怎么做?监控录像清清楚楚,难道是摆设吗?要我说,老人家属不是觉得错了,而是全网震怒,他们怕了。之前开口要10万,说法是“死在你店里”,“你动手扶了”,“不赔就把遗体摆你门口”。这些话,放在法律面前站不住一秒。可它偏偏就发生了。10万,压到1.9万,店主签字。不是因为她觉得自己错了,是因为她扛不住了。失眠,头晕,吃不下饭,店关了,房租刚交完。一个普通人,拿什么去耗?如果我们再看退款前一天,老人家属接受采访时说的话,就更让人心里发凉。死者表弟对着镜头,一条一条讲理由。说老人天天去那打牌,不是路人。说店主不该把人扶出去,应该在原地等120。说搀扶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倒,店主就该负责。每一条,都在试图证明“店主有错”。仿佛他和网友们,看的不是同一段监控。最要命的是,死者表弟说,本地以前几起牌馆死人事件,店主都赔钱,“估的这个价”。你听明白了吗?他不是在讲道理。他是在讲行情。在那个小圈子里,“死在谁店,谁出血”已经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之前几起,都赔了。所以这回,他也觉得该赔。这就是土壤的问题了。不是某一两个人特别坏。是这块土里,已经长出了“按闹分配”的惯性。你不把这块土刨了,光把钱退回去,没用。下次换个地方,换家店,另一个老板还是会被按在同一个坑里。国家已经把话讲得很清楚了。《民法典》184条,就是“好人条款”。最高法也反复表态:不能搞“谁死谁有理”,不能让善意承担无限风险。但到了基层,执行就歪了。派出所两次调解,10万谈到1万9,协议上写“人道主义补偿”。一个无过错的人,被劝说花钱买太平。旁人看了,难道不心塞吗?法律在纸面上护好人,到了现实中,好人却拿自己的安宁,去填别人的蛮横。老百姓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下次路上有老人摔倒,掏手机拍摄之前先掂量:扶了,会不会也赔1万9?这种事一再发生,不是因为讹人者多聪明。是因为成本收益表太划算了。收益归闹事方,代价归善意方。这种情况不改变,循环就停不下来。所以我觉得,接下来要做三件事。第一,家属有没有说过,“不赔就把遗体放门口”。派出所要有个明确说法,如果说了,这种行为违不违法?触不触碰敲诈勒索的边界?后续应当如何处理?第二,当初是怎么调解的?司法局一眼看清无责,为什么调解的方向,是让店主掏钱?基层调解的习惯不改,稀泥还会继续和。第三,家属嘴里那句“本地几起都赔了”,不是随口一说,是线索。顺着这条线,把那些旧案翻出来看看。哪些是和稀泥结的,哪些该纠正的,一个个翻、一个个改。错误先例不推翻,它就永远是新案子的“参照系”。善意如果要是总被拿来牺牲,那就不叫社会,那叫丛林。退款是起点,追责才是终点。
店内离世老人儿子称深感抱歉工作人员回应和稀泥调整质疑参与调解工作人员称未逼迫店主出钱店主帮扶老人被索赔1.9万元新进展老人家属已退还店主被索赔1.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