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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人 替打工人说话了。 政协委员周世虹建议废止劳务派遣制度,等于把三角用工那

终于有人
替打工人说话了。
政协委员周世虹建议废止劳务派遣制度,等于把三角用工那层窗户纸捅破了。

可能有人不知道劳务派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说白了就是“用人不养人”。劳动者跟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然后被派到用工单位去干活。你跟谁签合同,法律上就算谁的员工,但你天天在哪儿上班、听谁指挥,是用工单位。这就形成了一个三角关系:派遣公司管合同和发工资,用工单位管干活和管理,劳动者夹在中间。

这个制度当初设计出来,是为了满足企业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需求。法律也写得清清楚楚:只能用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上,而且派遣工数量不能超过用工总量的10%。存续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

听起来挺合理对吧?临时缺人,找个派遣工顶一阵,企业灵活了,劳动者也有活干。

可现实呢?

周世虹直言,这项制度早已背离了立法初衷,“三性”原则被全面突破。劳务派遣已经成了很多企业普遍的用工方式,根本不是临时补充。有人在一个岗位上干了几年、十几年,身份依然是“派遣工”。6个月的期限?早被扔到一边了。

那企业为什么这么喜欢用派遣工?

原因就两个字:省钱、省事。正式员工的工资、社保、福利一分都不能少。但通过派遣公司,工资可以压低,社保可以按最低基数交。

周世虹点破了一个关键:劳务派遣公司的利润来源,很大一部分就是正式工和派遣工工资的差额,再加上少缴的社保费用。一个农民打电话到周世虹的办公室说,他儿子几份工作都是劳务派遣。这种现象太普遍了。

更离谱的是,有的企业自己成立劳务派遣公司,把员工“派”给自己的下属单位。过段时间把公司注销,再重新注册一家。劳动者想维权?连告谁都不知道。

那对劳动者来说,意味着什么?

最直接的就是同工不同酬。同一间办公室、同一个工位、干一样的活,甚至派遣工干得更苦更累,拿的钱却少一截,福利待遇更是天差地别。正式工有住房补贴、企业年金、节日福利,派遣工什么都没有。说白了就是“职场二等公民”。

职业发展也基本别想。培训轮不到你,评优评先没你的份,晋升通道跟你没关系。合同两三年一签,随时可能被换掉,谁能安心干下去?

有统计显示,截至2023年,全国劳务派遣企业已达35.23万家,涉及劳动者约3300万人。三千多万人——什么概念?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每天在这种“二等公民”的状态下讨生活。

法律明明规定同工同酬,为什么落实不了?

周世虹说了一句很扎心的话:如果严格依法执行,劳务派遣制度很难运行;可要运行,又离不开违规操作。这个制度本身就存在一个“死结”。

这话说到了根子上。派遣公司的商业模式,就是建立在工资差价和社保差额上的。严格执行同工同酬,派遣公司就没利润了。可如果放任不管,劳动者的权益就被架空了。制度设计本身就有矛盾,靠修修补补能解决吗?

当然,也有人担心:一刀切废除了,三千多万人怎么办?会不会引发更大的问题?

这些担忧不是没有道理。但周世虹的建议并非不负责任的一废了之——企业如果真有临时用工需求,可以直接跟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或者通过规范的劳务外包来解决。关键是守住劳动者权益的底线。

说白了,用工灵活和保障权益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灵活不能建立在压榨的基础上,成本优势不能靠克扣劳动者来换取。

一个社会怎么对待它的劳动者,就是这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三千多万人的尊严和公平,不该被一个制度的“死结”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