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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见人品!”上海,男子和老伴都结婚30多年了,有儿有孙,老伴却执意要离婚,那

“离婚见人品!”上海,男子和老伴都结婚30多年了,有儿有孙,老伴却执意要离婚,那么夫妻财产平均分割,男子不愿意了,大声吼到:我工资高,出钱多,凭啥分你一半。

男子和老伴结婚30多年了,儿子成了家,孙子也上了小学。

照理说,这个年纪的人该是含饴弄孙、享清福的时候了。

可老伴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提了离婚,理由也没什么惊天动地的出轨家暴,就是日子过不下去了,说男子一辈子把钱看得比命重,她受够了。

男子懵了,他觉得自己一辈子没犯过大错,工资卡虽然自己拿着,但家里的大头开销哪样不是他掏的?

他搞不懂,都这把年纪了,离什么婚。

真正让他急眼的,是财产分割。

按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基本就是对半分。

男子一算账,自己工作几十年,工资比老伴高出不少,家里买房买车的钱大部分是他挣的。

现在要分一半给老伴,他当场就炸了——他的逻辑很简单:我出的钱多,凭什么分你一半?那是我一辈子血汗钱。

老伴那边也有话说,她年轻时为了照顾孩子和老人,放弃了升职机会,后来工作一直不温不火,工资确实不高。

但家里这些年,孩子,老人都要管,三餐要烧、洗衣要洗、还有人情往来,都是她耗着心血在操持?

她都没跟男子算过保姆费、育儿嫂的钱。

而现在男子只认账面上的工资数字,她这几十年的付出在他眼里好像根本不值钱。

两个人为了这事闹得不可开交。

儿子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劝了这边劝那边。

男子觉得老伴不知足,老伴觉得男子太薄情。

闹到后来,男子甚至在亲戚面前拍过桌子,反复强调他工资高、出钱多,分一半就是割他的肉。

可法律不是这么看的,法院在处理这类案子时,看的是婚姻存续期间两个人的整体贡献。

一方在外面挣钱,另一方在家里维持运转,这两件事在本质上没有高低之分。

男子觉得自己挣得多,钱大部分是他赚的,凭什么分一半给老伴。

其实这个想法在不少人心里都有,但真说出口就显得特别薄情。

两口子过了30多年,儿子养大了,孙子都上小学了,到了散伙的时候,他只记得自己往家里拿回了多少工资,却忘了家里那些看不见的运转是谁在维持。

老伴这话说得在理,她年轻时候不是没能力挣钱,是为了这个家退下来的。

孩子,老人都得管,逢年过节亲戚之间都需要打理,这些事情难道都出钱让别人干啊!

她从没跟男子算过这笔账,是因为她觉得一家人不用算。

可到头来,男子跟她算得清清楚楚,她的付出在他眼里什么都不是。

但是法律看得明白,两口子过日子,钱是混在一起花的,时间是混在一起耗的,谁的贡献大谁的贡献小根本拆不开。

没有老伴在家撑着,男子能不能几十年安安稳稳上班拿高工资?这事儿谁也不敢打包票。

所以法律压根儿不看谁挣得多,看的是两个人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攒下了什么。

男子最后被儿子一句话问住了,过了一辈子,到头来就剩算账了?

这句话戳到了根上,离婚见人品这话不假,不是说非得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丑事才能看穿一个人。

像男子这样,平日里看着没什么大毛病,真到分家的时候把老伴几十年的付出一笔勾销,这种凉薄比出轨家暴更让人心寒。

结婚证是两个人的,日子是两个人撑过来的,到了散伙的时候,真别说什么你的我的了。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男子工资高于老伴,但家庭财产的积累离不开老伴在家务、育儿、赡养老人等方面的长期付出。

法院对半分割财产,正是基于婚姻期间双方贡献不可量化的原则。

法律不认可谁挣得多谁就多分,因为婚姻不是经济合伙,家务劳动和情感支撑同样具有价值。

男子的想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在情理上也说不过去。

内容来源于:大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