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就是讹钱,老人身体不适主动坐别人店里,如果是倒在马路上呢!以后好人会越来越少。都是被你们这种,别有用心的人,把风气能坏了。以后做好人,都是傻子,做了好人,还要被讹诈,天理难容,

民法典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就是讹钱,老人身体不适主动坐别人店里,如果是倒在马路上呢!以后好人会越来越少。都是被你们这种,别有用心的人,把风气能坏了。以后做好人,都是傻子,做了好人,还要被讹诈,天理难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