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事情现在可以说是结束了。但纵观事件的来龙去脉,让人气的浑身发抖。
湖南祁东这起"救人不讨好"的事,看到最后一句,我愣了半天:好人明明零过错,却先被索要10万,最终掏1.9万"买平安",最后靠一家粮油企业送2万慰问金才没白亏——法律说了无责,人情却让善良先出血。
8月17日中午,祁东县洪桥街道一家牌馆,一名患糖尿病等基础病的老人自行进店坐门口,不到一分钟晕倒。女店主肖爱华第一时间查看、掐人中、挪通风处,丈夫打120,抢救一小时还是走了。
按 《民法典》184条,自愿紧急救助不担责;监控+病历+司法局核查结论都明摆着:店家无错、无赔。
可家属不认这个,开口10万,扬言不赔就抬遗体堵门。派出所两次调解,店主夫妻熬到失眠头晕、店都开不下去,为换安稳,签了"人道主义补偿1.9万"——注意,是补偿,不是赔偿,转账备注都写得清清楚楚。
事后祁东县司法局确认无责;8月24日当地金泰米业上门送2万元慰问金,店主一家经济没亏。但钱退得回来,觉睡不回去,街坊以后伸手前得多想两秒。
这1.9万,不是店主的错,是善良给"谁闹谁有理"交的买路钱。
真要治寒蝉效应,不能只靠企业发慰问金。对扬言抬尸施压、无依据高额索赔的,该批评教育就批评,该按寻衅滋事盘就盘,别总让无过错的好人拿钱息事。
无责即零赔,才是"好人条款"的底气。
(据红网、九派新闻、澎湃公开报道整理。)

